近期,我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執法檢查,發現海口明和大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等4家機構存在違規開展學科培訓行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經查,海口明和大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海甸島分公司3家教育培訓機構雖然持有非學科類辦學許可證,但是違規開展學科培訓,存在超出辦學許可范圍經營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九)項規定,情節嚴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上述3個違法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立案查處。已查明海口明和大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收取費用65750元,擬對其作出退還所收費用、未退還部分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同時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已查明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訓有限公司(含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海甸島分公司)收取費用67380元,擬對其作出退還所收費用、未退還部分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同時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經查,海口銘大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已經注銷辦學許可證,擅自舉辦學科類培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規定,存在未經審批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對海口銘大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依法立案查處,擬作出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46240元,并對該公司處違法所得四倍18496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我市對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辦學行為堅持“零容忍”,歡迎廣大市民朋友積極提供相關線索,市相關職能部門將堅決對違規培訓等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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