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是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對于促進社會融合和人的全面發展具有重要價值。制定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是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體現,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實提高無障礙環境建設質量的有力保障。
法治是人權最有效的保障,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是人權法治保障的重要內容。進入新發展階段,人民群眾對無障礙環境的需求日益迫切,涉及的領域也日益廣泛,例如適老化改革、城市殘疾人道路、婦幼哺乳室等。但當前無障礙環境建設,仍存在覆蓋不夠全面、建設不夠系統、銜接不夠連貫等問題。
數據顯示,當前我國現有殘疾人約8500多萬,截至2021年底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已有2.67億,而且還有數量不小的特殊群體。基于現實需求考量,以人性化為出發點,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消除公共設施、交通出行、信息交流、社會服務等各領域的障礙,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能夠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產活動,是促進我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
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涉及多領域、多部門、多主體,既有傳統的設施建設領域,也有新型的信息交流;既有有形的硬件設施設備,也有無形的軟件服務理念。
從建設質量上看,要明確新建、改建、擴建的居住區、公共建筑、公共場所、交通運輸、城鄉道路等應當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這就得從前期籌備調研工作,到設計圖紙、施工方案、驗收成果等,要保證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有效銜接,不能作為樣式擺設,而得是實打實地保障特殊群體權益;從覆蓋范圍上看,要重點關注單位、區域、場所等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的義務,例如社區殘疾人就業崗位、公共服務適老化改革、無障礙閱讀室、人行道停車場等地,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無障礙設施;從實際投入使用來看,要注重“使用維護”和“用戶反饋”,對無障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作出明確規定,應當明確維護和管理責任人,定期對適老化設施進行檢查,看看是否需要改進、優化、再補充,同時也要對非法占用、損壞無障礙設施等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嚴懲占用、破壞等行為。
無障礙環境建設看似小切口,實際卻很復雜,覆蓋面也廣泛,從宏觀到微觀,只有各方面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各環節有序貫通、各要素系統連接,才能建設設施齊備、功能完善、信息通暢、體驗舒適的無障礙環境。(馮定輝)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