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天(2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成效情況。針對當前一些自媒體人員在“流量經濟”的驅動下,為了短時間內獲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試法,編造網絡謠言的違法行為,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不僅要追究違法人員的責任,也要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布傳播的相關方責任。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副局長李彤介紹,當前一些自媒體人員在“流量經濟”的驅動下,為了在短時間內獲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試法,利用公眾的焦慮、宣泄、同情弱者、圍觀獵奇等心理,搬運加工、二次創作、東拼西湊、張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謠,挑動網民情緒、撕裂社會共識、污染網絡生態,必須堅決依法打擊。
據統計,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以博取關注、吸粉引流為目的編造網絡謠言案件1000余起,關停或禁言造謠傳謠網絡賬號1萬余個。比較典型的是廣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陳某某“自編、自導、自演”編造“被綁架索要50萬贖金”案件。在這起案件中,陳某某為吸引流量,讓自己的網絡視頻賬號迅速漲粉,遂在廣東深圳某地自編、自導、自演了“自己被綁架”的劇情,并配發“索要50萬元贖金”的文字,相關視頻發布后迅速引發大范圍傳播擴散,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深圳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其造謠網絡賬號采取禁言措施。
同時,公安機關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網站平臺監管,不斷健全完善自媒體行業準入、內容審查、責任追究等機制,完善監測、發現、辟謠、處置全流程工作規范,嚴厲整治編造傳播網絡謠言的平臺和賬號,嚴肅追究網絡謠言發布傳播的相關方責任。專項行動期間,公安機關綜合采用多種監管執法措施,督促網站平臺落實網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專項行動中,公安機關從源頭堵塞網絡謠言傳播風險,累計組織(網站平臺)簽訂責任書2180份,開展網站平臺監督檢查5896家(次),約談企業652家,責令限期整改323家(次);持續加強案件線索核查和“一案雙查”工作力度,依法查處不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義務等問題突出的網站平臺,及時消除一批網上安全隱患,全力營造清朗有序網絡環境。
(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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