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 題:接續答好“林改四問” 努力實現生態美百姓富——聚焦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新華社記者胡璐
今年9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公布,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后,明確鞏固和拓展改革成果。
為何要深化這項改革?怎樣確保改革任務落地見效?12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國家林草局副局長唐芳林、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徐濟德、國家林草局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司司長王俊中,以及江西省林業局負責人劉賓和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副市長楊興忠回應了社會關切。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縱深推進
唐芳林介紹說,多年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持續鞏固深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有力有序、縱深推進。各地圍繞“林改四問”積極探索、創新作答,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一是完成了明晰產權、承包到戶。圍繞“山要怎么分”,開展集體林地確權頒證。全國發放林權證1億多本,初步實現“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二是森林質量明顯提高。圍繞“樹要怎么砍”,推進森林分類經營和可持續經營。農民成為山林的主人,造林護林營林積極性不斷提高。集體林森林蓄積量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億立方米,有林地面積增加了近4億畝。
三是森林資源逐步盤活。圍繞“錢從哪里來”,創新林權融資機制,推動集體林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建立了林權抵押貸款制度,全國林權抵押貸款余額1300多億元,成為支持林業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
四是經營效益穩步提升。圍繞“單家獨戶怎么辦”,推動林權流轉和林業規模經營。培育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林業合作社等林業新型經營主體近30萬個。集體林地產出每畝約300元,比林改前增長3倍多。林業產業總產值超過8萬億元,部分集體林業大縣農民一半以上收入來自林業。
劉賓表示,近年來江西省開展清理規范林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試點,有力保護了林農群眾和林業經營者的權益,還創新推出了“林下經濟收益權證”,有效破解了林下經濟確權難、融資難的問題。
系列部署進一步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
我國有集體林地25.68億畝,占林地總面積的60%,分布在2600多個縣,涉及1億多農戶。
“集體林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中地位十分重要。”徐濟德表示,日前發布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創新,并從產權制度、資源管理、經營模式、投入機制、產業發展等方面協同發力,提出了一系列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的創新舉措。
針對分山到戶后林地碎片化、綜合效益不高的問題,各地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據楊興忠介紹,福建三明市通過建立經營性收入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國有林場、林業龍頭企業的積極性,鼓勵他們與村集體、林農開展合作經營,提高經營效益。目前規模經營面積占比達到57%,集體林每畝蓄積量明顯提高。
王俊中說,方案在充分吸收基層創新經驗基礎上,對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等作出了系列部署。
積極穩妥推動林權流轉。如鼓勵各地采取措施,引導農戶通過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將閑散林地集中起來;支持各地組建林權收儲機構,采取市場化方式將分散的林權適度集中起來規模經營;探索林權折資量化的新路徑,引導社會力量投入林業經營等。
大力推廣合作經營。一方面支持小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另一方面,支持分區分類探索國有林場經營性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引導國有林場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聯合經營,促進集體林經營水平提升。
“國家林草局下一步要開展國有林場示范建設,支持國有林場開展場外經營,主動參與服務集體林改,提高集體林經營質量和效益。”王俊中說。
此外,王俊中表示,要發揮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帶動小農戶作用,促進小農戶與發展現代林業有機銜接,鼓勵各類企業參與林業投資經營,建立健全聯農帶農機制,讓小農戶更好融入大市場。
多措并舉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為了貫徹落實方案要求,徐濟德說,國家林草局將加強指導和督促,推動各省區市盡快出臺具體方案,壓實地方黨委政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體責任。加快研究制定林權管理、森林經營、森林采伐利用、林業產業等方面的政策舉措,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配合,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他表示,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創新,不斷為改革積累經驗、破局探路。除了支持福建、江西、重慶三省市建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外,將扎實推進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指導福建三明、江西撫州、吉林通化、山西晉城、安徽宣城、四川成都、浙江衢州等7個試點市先行先試,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模式。
此外,徐濟德說,將研究建立客觀反映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的評價指標體系,將評價結果納入林長制督查考核范圍,加強問責追責,確保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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