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制造槍支案。
據了解,王某是一名射擊愛好者,網購了一把射釘槍,但不滿足射釘槍的有限功能,于是找到周某幫忙改裝射釘槍。王某將改裝設備、零件購置到位后,周某對射釘槍進行改裝,并進行槍支測試,射出十多發空包彈。
公安機關接到線索后,在王某家搜出槍支一支、射釘彈78顆。經鑒定,周某給王某改造的槍型物品以火藥為動力,被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所規定的槍支。周某經傳喚后,到公安機關投案。
文昌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周某違反國家對槍支的管理規定,將射釘槍非法改造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雖然周某在犯罪后主動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但考慮到非法制造槍支行為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法院依法對周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