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關于開展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業務的通知
各管理中心、各處室,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及開展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推行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業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
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繳存人”)。
二、辦理條件
繳存人家庭在外省有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向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業務。
三、辦理方式
(一)申請
繳存人符合辦理條件的,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微信小程序線上零材料申請辦理。
對繳存人提交的異地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業務申請,各市縣管理中心應及時受理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審核通過的次月起生效;不符合條件的,應注明原因并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需要核查繳存人家庭在該筆貸款所在中心是否已足額提取的,應在規定核查期內完成核查并審核辦結。
(二)變更及終止
繳存人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微信小程序申請變更提取比例、收款銀行卡,及終止約定提取業務。
存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繳存人在我省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全部凍結或已銷戶的情形之一的,異地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業務將自動終止。
四、劃款規定
(一)異地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業務實行“先還后提、按月劃款”模式,每月約定提取金額不超過該筆貸款上個月實際還貸金額。
(二)劃款日為每月20日,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或因銀行結算故障等情況相應順延。約定提取資金轉入繳存人指定的本人一類銀行卡賬戶。
(三)因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當月無法劃款或不能足額劃款的,不進行補轉。
(四)夫妻雙方或共同借款人同時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的,按照各自申請的約定提取比例劃款,每月合計約定提取資金劃款總額不得超過該筆貸款上個月的實際還貸金額。
(五)繳存人申請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約定提取后,本年度約定提取總金額與實際還貸總額不足部分,可于本年12月至次年1月線下辦理差額提取業務。
五、誠信提取管理
繳存人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提取。對于繳存人通過虛假信息違規提取、或不誠實守信超額提取的行為,我局有權責令退回違規提取款項。逾期不退款的,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同時根據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有關規定實施相應的信用懲戒。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