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用4張彩票碎片拼接成了1張中獎額為100萬元的彩票,在兌獎時被彩票中心工作人員識破,隨后被警方抓獲。昨日(26日),陳某涉嫌詐騙一案在第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庭審,陳某當庭認罪,該案將擇日宣判。
今年6月23日,陳某將莞城區一福利彩票站里的廢棄彩票撿回家,發現兩張彩票碎片上的花紋非常吻合,便用一把美工刀和一卷透明膠,花了幾分鐘就拼成了兩張彩票。
持假彩票兌獎時被識破
6月25日14時許,陳某拿著拼接完整的假彩票,來到市福利彩票中心兌獎,工作人員發現該彩票是一張人為拼接成的假彩票,便立即報警,陳某隨后被警方抓獲。
6月26日,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隨后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陳某提起了公訴。昨日,陳某涉嫌詐騙一案在第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表示當庭認罪。庭審時,陳某表示是事后才知道自己拼接假中獎彩票的行為已經涉嫌犯下了詐騙罪。
公訴人稱,鑒于陳某認罪態度較好,而且是詐騙未遂,提請法庭對陳某從輕處理。該案將擇日宣判。
以案說法:
根據《刑法》規定,偽造有價票證者,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者即可獲罪。第一,票面金額累計5000元以上。第二,偽造張數100張以上。第三,非法獲利1000元以上。如果尚未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第三項規定,變造有價票證,根據變造金額處以行政拘留10~15天,并罰款1000元人民幣。
東莞出現數起持假票兌獎案
本報訊 (記者黃維 通訊員陳引弟)“挖補法”欲騙大獎25萬元,不法分子當場被工作人員識破交予警方;造假票想騙100元,結果進了派出所。近日,東莞出現多例不法分子偽造即開中獎票進行冒領詐騙的案例。
據市體育彩票中心兌獎人員介紹,國慶后持假票兌獎的案例明顯增多,10月8日,一天內就出現了兩起 。騙徒使用“挖補”的方法,分別想蒙混兌獎10萬、25萬元的大獎。
上周,犯罪嫌疑人趙某,采用“涂改”的方法,把一張“紅寶石”彩票上的中獎號碼“13”涂改成“15”,企圖騙取25萬元大獎。豈料,下方的數字拼音卻“出賣”了他。
大獎無法得手,騙徒以為小獎會不太起眼,遂打起了投注站的主意。10月20日,潘某為了兌獎100元,取用“挖補”的方式偽造中獎票。他將兩張彩票上“中獎號碼”對調,用移花接木的方式造假詐騙。
據東莞體彩中心技術部人士透露,體育彩票通過IVT(即開型兌獎終端)輕輕一掃,就可以知道彩票是否有中獎,可以說是完全可以把“假票”拒絕在門外。有時,單靠肉眼和手也不難發現,挖補過的假票票面會顯得不太平整,在陽光下還可以發現有“接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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