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大興第一幼兒園老師打孩子”的視頻在網上備受關注。視頻顯示,兩名女子對一名四五歲的孩子進行不下十幾次的擰臉(拽耳朵)、踢踹等打罵行為。大興區教委當日派出工作組進行調查,經查屬實。27日下午,大興區教委通報處理結果,兩名教師已被解除聘用合同。受體罰幼兒的母親李女士稱,孩子目前精神和身體狀況良好,家長對教委的處理決定表示滿意。
從打人視頻流傳,到大興區教委迅即介入調查、通報調查結果,可以看出教育主管部門態度積極,再聯系到處罰力度以及家長的反饋,大興區教委此次完成了一次成功的“危機公關”。
根據《教師法》第三七條規定,教師體罰學生、或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三條則規定,幼兒園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由此觀之,無論老師被解聘還是大興一幼作出書面檢查,都有理有據。
受體罰幼兒無大礙,老師被解聘了,家長也表示滿意了,貌似皆大歡喜,但卻讓人難以釋然。如果稍作回眸與梳理便可發現,老師體罰學生的事例此起彼伏,不時見諸媒體。師德淪喪至此,令人錯愕。人們憤怒地叩問,為何一些老師迷戀于毆打孩子?為何打人老師被處罰,對后來者無法起到警示作用?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得好:“教育技巧的全部奧秘就在于如何愛學生。”但現如今,不少老師缺乏起碼的耐心,更不要說愛心了,他們一看到孩子不順眼就惡語相加,學生要不聽話就暴跳如雷,甚至飽以老拳。老師的愛心哪里去了,職業責任感哪里去了?
老師不同于一般的職業,因為面向的是學生,是孩子,是人心,是靈魂的塑造,這就更需要老師有健全的人格、有教育的技巧和公民的素養。一個稱職的老師,一定是一個懂得愛的藝術的老師,通常,他不會訓斥而是鼓勵,不是簡單粗暴而是循循善誘,不是居高臨下而是平等交流,不是耳提面命而是撥動心弦,不止是傳授本領,還在于“激勵、喚醒和鼓舞”。
也許,不是每個老師都能做到有耐心有愛心有良心,但基于法律約束和道德底線,老師即便成不了好老師,但決不能成為壞老師,起碼應該不體罰、不羞辱、不傷害學生。
百年育人、始于幼學,惟愿孩子進入幼兒園后,迎接他們的是陽光而非陰影。
稍作回眸與梳理便可發現,老師體罰學生的事例此起彼伏。人們憤怒地叩問,為何一些老師迷戀于毆打孩子?為何打人老師被處罰,對后來者無法起到警示作用?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