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31日消息 張先生與妻子離婚后得到了孩子的撫養權,不料經過親子鑒定,卻發現兒子并非親生,因此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他的前妻劉女士得知后也表示疑惑,同時要求申請做親子鑒定。昨天(30日,下同)記者獲悉,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張先生起訴稱,2008年9月19日,他與劉女士經過法院判決離婚,兒子歸自己撫養。離婚時兒子只有兩歲。今年1月21日,張先生帶兒子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讓他大吃一驚,撫養了近5年的兒子竟不是自己親生的。張先生感覺心里受到了巨大打擊,于是起訴到法院請求變更撫養關系,要求前妻劉女士賠償他損失9萬元,同時還要求給付精神損失費2萬元。
“兒子應該就是張某的。”被告劉女士并不認可前夫張先生提交的醫學鑒定結論,要求重新進行鑒定,并通過法院委托的鑒定機關對張先生和兒子進行親子鑒定,鑒定結果仍為不存在親子關系。這個結果讓劉女士懷疑孩子可能在出生的時候被醫院的工作人員抱錯了。于是劉女士也提出,對自己和兒子之間進行親子鑒定。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但在鑒定期限內,劉女士尚未到法醫處進行鑒定。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