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三年行動計劃 增加幼兒園遏制亂收費
來源:新華網海南頻道 作者:趙葉蘋 時間:2011-05-05 09:30:07
??海口網5月5日消息 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海南省結合自身實際,于近日出臺了《海南省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旨在通過一系列規定和舉措,構建起覆蓋城鄉、布局合理、體制完備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學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質量。
《計劃》確定了該省發展學前教育的具體目標,逐年增加鄉鎮中心幼兒園的覆蓋比例,增加學位數量。其中,2011年,全省學前一年毛入園率達70%以上,5%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市縣示范性幼兒園辦園標準;2012年,全省60%以上的鄉鎮建有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學前一年毛入園率達75%以上,1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市縣示范性幼兒園辦園標準;2013年,全省75%以上的鄉鎮建有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學前一年毛入園率達80%以上,有2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市縣示范性幼兒園辦園標準,辦園條件和保教質量明顯提升。
針對幼兒園收費高、收費離譜給家長帶來較大經濟壓力現象,《計劃》指出,要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根據全省各市縣城鄉經濟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況,依幼兒園等級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查處各種亂收費。
針對幼兒教師隊伍數量不足,整體素質不高,待遇偏低的現狀,《計劃》要求,健全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擔任幼兒教師、園長、保育員等幼兒園教職工的人員,應當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嚴把入口關,多渠道擴大幼教師資來源,加大新聘教師中幼兒教師的招聘比例;完善落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保障、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和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的政策,保障幼兒教師的合法權益。
《計劃》還指出,各級地方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給予符合稅法規定的民辦幼兒園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扶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等。此外,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制度,辦幼兒園必須取得許可證;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不得批準建設規劃等。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