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19日消息? 昨日(18日),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了近期在省政府糾風辦組織的專題暗訪中被查處的一批教育亂收費案例,曝光了一些地方和學校存在的教育亂收費問題。省監察廳表示,近兩年我省教育亂收費繼續呈現多發態勢,群眾反映教育亂收費問題的信訪量一直排名全國前十位,居高不下。為貫徹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省政府糾風辦已會同省教育廳,部署和督促各地迅速做好有關問題的查處工作,對查實違規收費的學校,校長一律先免職再處理。
省監察廳要求全省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政府糾風辦《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有關要求,明確教育收費的政策界限,決不允許擅立項目,提高標準,擴大范圍亂收費,決不允許搞各種形式的變相收費、搭車收費。要進一步推進校務公開,加大政策規定宣傳力度,主動接受廣大群眾及新聞媒體的監督。各級教育行政主管和糾風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責任,進一步加大明查暗訪的力度,對教育亂收費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經查實屬教育亂收費的,對違規收費學校的校長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如果縣(市、區)教育局長任期內有超過三分之一的管轄學校亂收費,對教育局長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各地對頂風違紀、手段惡劣、情節嚴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和震懾作用,使教育亂收費不正之風得到有效遏制。
10個教育亂收費案例
廣州市第97中學收補課提成
經查,該校從2009年起與海珠區凌駿培訓學校合作舉辦補習班,至今舉辦8期。其中,寒暑假預習班向每位學生收取960元,春秋季同步班每科收取450元。校長劉玉梅、書記胡志耀參與商定合作補課和補習費用分成比例等事宜。除違規補課收費外,凌駿培訓學校先后將前7期的補習款43.81萬元,直接匯入97中總務主任林先東的私人賬戶。上述行為違反了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及私設“小金庫”違紀問題有關規定。給予該校校長劉玉梅、書記胡志耀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林先東等其他違紀人員立案調查并追究有關責任。
廣州市第86中學老師校外開班
經查,該校部分教師違反有關規定,受聘參加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羅蘭中心開辦的校外補課班。對此,86中副校長趙自轉知情并不予以理會,且親自參加補課活動和有關工作,并在與社會辦學機構的交往中收取“勞務費”1.65萬元及禮品,違反了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及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該校原校長李赤于今年3月已被免職,給予副校長趙自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龍川多所學校強制學生訂購感恩卡
經查,2010年11月,龍川縣教育局、團委、郵政局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動,并設計制作2款感恩卡,要求學生統一購買。全縣47所中小學13925名學生訂購感恩卡21559張,總金額70068元,違反了我省《轉發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嚴禁其他部門或單位通過學校向學生推銷商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與教育活動無關的各類有償服務”等規定。龍川縣教育局局長李偉民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縣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副局長駱碧輝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惠東白花中學亂收體育訓練費
經查,2011年5月,惠東縣白花中學以提高初三學生體育訓練成績為由,向初三年級421名學生每生收取20元體育訓練費,收費金額8420元,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張中明被免職,并立案調查追究有關責任。
陸豐甲子一中違規收學生輔導費
經查,該校2009年至2011年組織初三級學生利用星期六、日參加課外輔導活動,每學期每生收取課外活動輔導費90元,合計收費金額14萬元,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劉林暢被免職,并立案調查追究有關責任。
陸豐甲東鎮可湖小學違規補課收費
經查,該校2010年春季和2011年春季期間,利用星期三下午、雙休日組織六年級學生進行補課輔導,收取補課費合計2.56萬元,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李武英被免職,并立案調查追究有關責任。
始興墨江中學收晚自習電費逾11萬
經查,墨江中學2010年向1618名學生代收保險費6.47萬元,2010年下半學期至2011年上半學期共收取班費3.09萬元,2011年收取晚自修電費11.56萬元。上述收費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李陶亮被免職,并立案調查追究有關責任。
雷州市客路中學違規補課收費
經查,該校自2010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學期,組織高二級學生補課,收取補課費合計3.84萬元,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謝一奮被免職,并立案調查追究有關責任。
湛江坡頭區上圩中學亂收單車保管費
經查,2008年9月,上圩中學為解決學生停放單車問題,成立了上圩中學單車保管站,每輛單車每學期收取保管費15元,2011年春季學期收取576名學生的單車保管費共8640元,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莫冠泉被免職,并立案調查追究有關責任。
南海西樵鎮汾陽廣豪學校違規補課收費
經查,該校為一所民辦學校。2011年2月該校以抓緊時間準備中考為由,組織初三年級60名學生補課7天,收取課時費、食宿費合計16199元,違反了我省《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該校校長李秀陽被免職。 (記者/趙楊 劉冠南 通訊員/粵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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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