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29日消息? 盡管工信部在今年6月已經向各通訊運營商發文禁止不得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移動電話卡號、業務宣傳資料等,但記者近日通過調查發現,武漢多所高校的錄取通知書中依舊夾寄有通訊運營商的手機卡號和宣傳資料,使得工信部禁令在實際執行中的效果有限。
工信部在今年6月已經向各大運營商印發“306號文”,即《關于規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其中明文規定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在開展校園營銷時,不得詆毀競爭對手;不得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SIM、UIM卡等)、業務宣傳資料等;以及承建校園信息化建設項目時,不得強制校園用戶使用指定的電信業務或終端設備。
在武漢體育學院和湖北工業學院2011年錄取通知書中,通訊運營商各種資費套餐及手機型號的宣傳資料非常詳盡。宣傳資料中,通信運營商還聲稱隨信贈送有新生專享卡,后期將通過該卡為新生提供入校、報到、學習生活等信息,請務必保留此號碼并妥善使用字樣。看到這樣的介紹后,讓家住武漢市的新生小威犯難了,自己本來就有手機卡,但是如果不使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的手機卡,會不會遺漏什么重要報到信息呢,這不是在有強迫消費嗎。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手機號要進行實名登記,這些錄取通知書中的手機號如何辦理實名登記呢,學校會不會向通信運營商泄露學生身份信息呢?對此,武漢體育學院招生辦劉處長表示,學校會嚴格保護學生信息不被泄露,也不會向通信運營商提供學生信息,也不會通過夾寄的手機號發送任何學校信息。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辦公室梁艷表示,對于記者反映的情況,待相關部門查實后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