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9月1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年4月25號,在深圳打工的朱剛像往常一下,在單位附近的中國福利彩票投注站買了5注即開型彩票"爭分奪秒",沒想到當場刮出"五萬元"和"一千元"兩注大獎,對于月薪只有2000多元的朱剛來說,這也是他人生第一次刮出這么大的獎,自然非常高興。
彩民買福彩中51000元 兌獎被告知獎券印錯
然而朱剛的高興似乎早了些,就在他去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兌獎時候,卻被告知獎券數字印錯了,不予兌獎,為此朱剛將深圳福彩中心法院告上法庭。
本月16號,深圳羅湖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宣判,認定這張彩票存在印刷缺漏,導致彩民朱剛的彩票疑似中獎,而并未中獎。所以福彩中心對缺漏彩票沒有兌付的義務。對此,朱剛覺得無法接受。
朱剛:我剛開始來的時候你們沒有說這個彩票是錯的,你們就是讓我鑒定,鑒定結果過后你給我宣布印刷錯誤是廢票,你叫我怎么接受得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接受的了。
彩民:福彩中心出爾反爾 大獎未兌現倒貼1萬
朱剛說,一開始福彩中心懷疑這個彩票被改動過,福彩中心曾經說,只要能證明彩票是真的,就可以兌獎。于是朱剛自己花費3000元作了鑒定,在鑒定無誤之后,福彩中心又說自己印刷錯誤,5萬大獎還是與他失之交臂。同時,包括鑒定費和交通費等等他還搭上將近一萬元錢:
朱剛:我的鑒定費差不多是3000塊錢,還有我的交通費,3000塊錢的誤工費,總共我現在花了差不多1萬多塊錢。
而被告深圳福彩中心之所以堅持原告購買的彩票不是中獎彩票,一方面是朱剛持有的彩票數字存在異常;此外,原告購買的兩張彩票的輔助驗證代碼也都顯示并未中獎;第三,通過二維條形碼驗證,也體現原告彩票不是中獎彩票。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謝華寧支持法院觀點,他認為,由于朱剛的彩票實質并未中獎,因此不能夠兌獎。
華寧:我個人理解本案重點實際上就是打這個證據是不是真實的持有中獎的彩票,是否中獎我覺得依據一個是阿拉伯數字,除了阿拉伯數字以外彩票本身還有另外一個用漢語拼音來代表的,如果說這個漢語拼音跟阿拉伯數字對不上,個人認為那就是不能說它是中獎了。
但是,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蘭天律師認為,彩票中心一句輕描淡寫的"我錯了"并不能成為拒付大獎的理由。因為,就此消費者有理由認為,不是數字印錯了,而是兌獎的二維條形碼錯了,甚至那個掃描的機器錯了:
蘭天:那么還有一個就是說如果說掃描儀器有問題,如果這個彩票什么問題都沒有,但是掃描儀有問題,掃描出來說不是這個中獎號碼,那你福彩中心又做何解釋?
福彩中心賠償6500元 彩民不滿稱不夠取證費
不管是數字印錯了,還是兌獎的二維條碼印錯了,總之,深圳福彩中心在這件事情上出錯了。彩票一經售出,就應該被視為形成了合同關系。
在民商法規則中,錯誤方應該承擔責任,但是在這個案件中,出錯的一方,也就是深圳福彩中心,除了朱剛實際發生的6500元費用之外,卻沒有承擔賠償責任。朱剛對這個賠償數額并不滿意:
朱剛:給我的工作跟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他總共就賠了我6500塊錢,就是說賠償我的費用現在都不夠,光是我取證產生的費用就花了4、5千塊,還不用說我的鑒定費。
律師:不負責任行為會對福彩信譽產生影響
據深圳福彩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福彩在深圳已經開辦22年,共發行了福彩96億元。能在這96億元中買到錯票,從這個角度上說,朱剛也是中了大獎,但是這個大獎卻讓他苦笑不得。在朱剛眼中,一張彩票,特別是即開型彩票,中了就是中了,沒中就是沒中,事實很簡單,但是眼睛看著中了,卻被告知錯票不予兌獎,這讓他很接受。
對此,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蘭天律師認為,某些不負責任的行為會對福彩事業的信譽產生影響。
蘭天:如果說這個判決將來生效,那么會使大量的彩民對福彩中心的公信力產生動搖,那么這個對國家福彩事業肯定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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