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7消息? 近日,上海市閘北區檢察院對警方破獲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參與賣淫和介紹賣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多達20人,其中多數為在校中學生,2人為未滿14周歲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職業學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學校。
“不少涉案女生為零花錢主動賣淫、介紹賣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會的所謂‘援助交際’”。4日,辦案檢察官披露了這起特大案件的始末。
賣淫及介紹賣淫獲利數千
小文與娜娜是從小玩到大的鄰居,而萍萍則是小文的同學。娜娜由于家庭變故,中途輟學后,一直在社會上游蕩。
從2009年底開始,這3名均未滿18周歲的少女,通過網絡QQ、電話聯系等方式,相互介紹或介紹其他少女與多名嫖客發生性關系,并收取嫖資和介紹費。
2010年初,萍萍曾兩次介紹小文和她的好友小敏賣淫,每次收取300元介紹費。此后,小文開始自己或和朋友一起介紹其他少女賣淫,并收取介紹費。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小文和小敏幫助女孩小蔣,用網名“雯雯”的化名,上網向“好友”發布消息,問“需不需要介紹小姑娘玩玩”。她們用這樣的方式聯系嫖客,并約好碰頭旅店。小蔣當晚找到嫖客的房間賣淫,而小文和萍萍則收取400元的介紹費。2010年11月至今年1月,小文曾3次單獨介紹、一次與萍萍共同介紹一名姓費的女孩賣淫,共計獲得介紹費2000余元。2010年10月,她與娜娜、萍萍一起多次介紹女孩小華賣淫,獲得介紹費逾千元。
2010年初的一個晚上,小文打電話給小敏,說是萍萍給她聯系了一個客戶,叫小敏一起陪同。兩人來到楊浦區的一家賓館,一起走進了房間。客人說:“兩個小姑娘都蠻好看的,都要了。”于是小文打電話給萍萍,確認交易成功。隨后,小文和小敏就在房間里先后與該男子發生了性關系。事后小敏拿到1400元,并讓小文轉交給萍萍15%的好處費。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