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學和初中期間跳級的行為將被禁止。新出臺的《西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每一學段內升級采用直升式,不允許跳級或留級。
《辦法》還規定,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可以根據其學習能力安排在相應年級學習相應科目或其他學習內容。完成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學生,均可參加高中階段入學考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剝奪其參加中考的權利。
在借讀方面,《辦法》解釋,凡學生不在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劃片就近入學,學生在原學校有正式學籍,因特殊原因需在其他公辦學校短期就讀的,均屬借讀生。
申請借讀的學生,應持原學校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同意流出就讀證明、原學校的學籍證明,非本市戶籍學生還要出具監護人戶籍證明(或暫住證)及本人在本市暫住證,向借讀學校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安排學校就讀,學校不得擅自接收借讀學生。學生在借讀期間,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記者劉振)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