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試局,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 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學: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以“強責任,保安全,推改革,促公平”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招生考試管理工作,積極開展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改革,全面推進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繼續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強化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努力做好招生考試各項服務工作,確保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安全、公正、有序進行,實現“平安高考”的工作目標。現就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確保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各項工作安全、有序、平穩進行
????各市縣教育局、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樹立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律意識,認清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所面臨的復雜形勢, 增強做好招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進一步加強招生考試安全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嚴格評卷管理,確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考前不泄密,考中不出現大規模舞弊,考后評卷不出問題。各市縣教育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層層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并加強對監考人員的選聘和的培訓工作。要進一步加大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的力度,嚴防發生大規模舞弊和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行為,做到人防物防與技防相結合,確保招生考試各項工作安全、有序、平穩進行。
????二、加強部門協作,做好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各市縣教育局要主動與公安、工商、環保、衛生等單位配合,積極發揮“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聯動作用,認真開展“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和“凈化考點周邊環境”三項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嚴密排查考試安全隱患。各普通中學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宣傳,使考生知悉考試作弊的危害及懲處力度,讓每一位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考生,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規作弊可恥”的誠信應考意識。
????三、積極推進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改革和我省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
????各高職院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切實加強單獨招生試點改革的管理,按照規定要求實施考試、錄取工作;嚴禁惡性競爭,嚴禁虛假宣傳,嚴禁違規操作;要不斷優化招生專業設置,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招生宣傳,使該項工作更好的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服務國際旅游島建設大局。
????各市縣教育局要積極協調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教育部“思想到位、管理到位、技術到位、資金到位”的要求,做好標準化考點建設工作,為標準化考點建設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確保地方配套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確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標準化考點建設的工作任務。
????四、加強招生宣傳,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省考試局、各高等學校和普通中學,要結合工作重點和工作時段,大力宣傳招生政策規定、錄取規則、違規處理辦法等招生考試工作內容。要進一步強化招生考試誠信體系建設,對考生和家長適時進行考試、錄取預警宣傳,揭露中介詐騙伎倆,提醒考生和家長嚴防上當受騙。要加強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宣傳,要爭取讓每位考生了解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基本操作規則、投檔辦法和志愿填報技巧,指導考生科學、合理填報志愿。要進一步優化考試成績查詢、錄取結果查詢和招生錄取信息咨詢等各項招生服務工作。要積極參與和推動各類和招生工作相關的公益活動,一如既往地做好殘疾考生、疾病考生及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群體的考試服務和招生錄取工作。在考試和錄取期間要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訪,對考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核查并作出處理。
????五、加強隊伍建設,嚴懲違規舞弊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等學校、各市縣教育局,要加強招生隊伍建設,牢固樹立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廉潔自律、服務考生的意識。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六不準”“六嚴禁”的要求,做好招生錄取工作。要進一步落實招生工作的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查處各種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吃拿卡要等敗壞黨紀政風的行為。對出現的各類違規、舞弊行為,由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并將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予以通報,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附件: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主題詞:教育 招生 實施辦法 通知
????抄送:教育部學生司,省委宣傳部,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監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衛生廳,省外事僑務辦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國家保密局,武警海南總隊,海南電網公司,海南大學,海南師范大學,海南醫學院。
????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2年5月28日印發
????校對:贠丁琦 打印:吳冬雯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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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學〔2010〕1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報名
????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報名工作,按照我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瓊教〔2011〕116號)執行。
????二、考試
????參加我省今年高考報名并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需參加我省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保送生,以及錄取到體育運動訓練專業、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外語小語種專業、職教師資專業等單獨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參加全國統考。已被高職院校單獨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全國統考。
????(一)考試科目
????我省實行“3+3”的高考科目設置,其中:
????報考文史類和藝術文類(以下簡稱:藝術類)的考生考:
????語文、數學(文)、英語(含聽力)、政治、歷史、地理。
????報考理工類和體育理類(以下簡稱:體育類)的考生考:
????語文、數學(理)、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生物。
????(二)考試日期及時間
????全國統考定于6月7日至9日進行。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日期和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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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數學(文)、數學(理)、英語等科目的滿分值均為150分,其中,英語科分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筆試部分滿分值為120分,聽力部分滿分值為30分,聽力成績計入英語科總分。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滿分值均為100分。
????(四)考試范圍及答題方式
????各科考試范圍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發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的說明》(文科/理科·課程標準實驗版·供海南省使用)的內容。除英語科外,其它各科試題分必考和選考兩部分,必考部分每位考生必須作答,選考部分由考生根據試題內容和要求選擇作答,選考部分提供超量的試題供考生限量選答。今年,歷史學科取消了選修5的考試內容(探索歷史的奧秘),選考方式由往年的六選二調整為五選一。
????各科試題分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兩部分。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均應在答題紙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其中選擇題采用填涂的形式答題,非選擇題采用書寫形式答題,非選擇題中的選做題題號的填涂和答題區域,按各學科答題卡上的相關要求填涂和作答。
????各普通中學在考前要做好對考生答題卡的填涂和作答的指導工作,避免考生在選考題的作答中因不涂、多涂、錯涂選考題號對應的方框或在不同答題區域書寫同一題號的答題內容而影響考生得分。
????(五)基礎會考
????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同時報名參加基礎會考的考生,在6月10日與本省2013屆普通高中學生一起參加基礎會考。這類考生的各科基礎會考成績,按照其成績的百分位與2012屆考生同學科成績相同百分位所對應的成績計算。
????基礎會考的考試科目按考生高考報考的科類分設,其中:
????報考文史類和藝術類的考生,參加基礎會考的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報考理工類和體育類的考生,參加基礎會考的科目為: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考生基礎會考成績的10%計入高考投檔成績,如考生參加基礎會考的科目與本人所報考的高考科類不相對應,其基礎會考成績不計入高考投檔成績。
????(六)軍隊、公安、司法院校的面試
????填報軍隊(含國防生)、公安、司法等需要進行面試的學校志愿且投檔成績達到報考學校面試分數線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省考試局在有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各學校對考生的年齡、性別等要求,按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各面試單位根據考生名單組織開展面試工作。面試工作結束以后,各面試單位須在7月6日向省考試局提供所有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結果(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單)。
????公安、司法類院校的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由各招生學校商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統一組織實施,省考試局提供面試場地,并對面試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面試地點在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時間為7月1日。
????軍隊院校的面試體檢工作由省軍區負責,面試體檢地點在中國人民解放軍187醫院,時間為7月2日至4日。今年軍隊院校的體檢面試工作將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印發的《關于做好2012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2〕120號)要求,由省軍區向考生公布體檢面試和政治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工作程序、標準條件和結果結論等信息。面試體檢現場將設立由省軍區、省考試局和家長代表組成的考生權益申訴復議小組,受理考生及家長對有關問題的申訴,并當場作出處理。同時,今年將首次組織家長代表進入體檢面試現場,監督體檢面試工作。省軍區紀檢部門將對面試體檢及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七)考試安排
????1、考點及考場設置的要求
????全省在18個市縣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分別設立19個考區。每個考區可根據考生數量設若干個考點,每個考點可設若干個考場,每個考場的考生不超過30人。考生的準考證經省考試局通過計算機隨機編排后由各市縣招生辦打印給考生。考生座位須單人、單桌、單行排列,間距80厘米以上。每個考點應有有線廣播系統,配備統一的放音設備,每個考場安裝有擴音、播音設備和電子掛鐘。
????今年,海口、三亞、五指山、定安、臨高、白沙、陵水等7個市縣以及洋浦經濟開發區,要在已建設好的標準化考點安排考試。
????2、考試的組織機構
????各考區要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市縣領導、教育局局長、招生辦主任和考點主考組成的考試工作領導機構,領導本市縣的考試實施工作。各考點要配備得力的主考和副主考,組織管理本考點的考試工作。各考區、考點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把考試工作的每一項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做到組織領導落實、管理措施落實、工作人員落實、崗位責任落實。
????3、監考工作
????每個考場配備兩名來自不同學校的監考員負責考場的管理工作。監考人員每科所要監考的考場實行隨機輪換的辦法。所有監考員不得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帶入考場。
????監考工作是考場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考風考紀的重要方面。各普通中學有責任和義務承擔高考的考點考務工作,教師也有責任和義務承擔監考工作。各普通中學要高度重視監考員的選聘工作,嚴格按照選聘條件和程序選聘監考員,將工作責任心強、敢于大膽管理考場,善于管理考場的教師選聘為監考員,并將參加監考工作的工作量按課時給教師計算。各市縣招生辦和各考點要做好對監考員的培訓工作,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安排監考。
????4、考風考紀教育
????各考點和普通中學要加強對教育部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33號令)和對考生遵規守紀、誠信應考的警示教育。堅持以考前教育為主、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切實抓好考試管理工作,樹立“遵紀守紀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良好風氣。
????考試期間,省國家教育考試聯席會議向各考區選派督考官,省考試局向各考點選派巡視員,監督、檢查、指導各考區的考試管理工作。各考區、考點要精心組織和周密安排考試的各項工作,做好對考生進入考場時的安檢檢查工作。使用標準化考場的考點,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對考生的身份驗證、電子屏蔽和對考場的視頻監控工作,采取人防、技防和物防等措施,加強考場管理,防范利用通信工具及其它高科技手段作弊行為的發生,確保今年的高考工作順利進行。
????(八)考試的安全保密工作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試題、答題卡(答卷)的安全保密事關考試、評卷能否正常進行和社會的穩定。各市縣教育局要會同公安、武警、保密等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落實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考試管理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并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報告省考試局,省考試局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要切實做好試題的接收、印制、分發、運送、移交、保管以及答題卡的評閱、考生電子檔案的保管等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試題的印制場所須由武警官兵執勤保衛。試題、答題卡的運送要由公安、保密人員押運,試題、答題卡在試卷保密室保管期間,要由武警官兵和公安、保密等部門的人員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至少有4人。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試題、答題卡交接和值班登記手續。各考區、考點分發試題時必須在視頻監控的狀態下進行。各市縣保密、教育部門要保證對保密室的視頻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省考試局做好對全省保密室的網上視頻監控工作。
????三、評卷工作
????我省全國統考的各學科實行網上評卷,評卷點設在海南師范大學。評卷工作在省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聯席會議的領導下,由省考試局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海南師范大學負責提供評卷場地和評卷所需設備,并負責各科非選擇題評卷工作的管理以及高校評卷教師的選聘工作。省考試局負責考生答題卡的信息采集、評卷數據管理、評卷技術指導以及普通中學評卷教師的選聘。
????省考試局和海南師范大學要認真做好評卷的前期準備工作,成立專門的評卷工作領導小組,分工負責評卷各項具體工作。要做到組織管理到位,工作職責明確,各項工作落實。各有關高校和普通中學要把推薦和選派評卷教師作為教學教研工作的重要任務,積極選派骨干教師參加評卷工作,并將參加評卷工作的工作量按課時給教師計算,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對在評卷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優秀評卷員將給予通報表彰。
????四、成績公布
????今年我省繼續實行標準分數制度。全國統考科目單科及總分的成績,以單科標準分和綜合標準分的形式公布。
????基礎會考各科考試成績不進行標準分數轉換,按各科卷面成績之和的10%公布。
????體育、藝術類的專業考試成績以考生的實際獲得分數公布。
????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可憑《報考卡》登錄省考試局網站查詢本人的成績。
????五、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
????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記入考生的電子檔案,供高校在錄取時參考。2007年至2012年在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的應往屆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手冊》裝入考生本人的紙質檔案,供高校在新生入學時復查。
????六、招生計劃的接收和公布
????省考試局依據教育部分送的招生來源計劃和各有關招生學校報給我省的分專業計劃及說明進行核對、匯總、編輯,并通過《填報志愿指南》專刊向考生公布。
????七、填報志愿
????今年,我省繼續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學校(不含藝術類“單考”學校)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
????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軍隊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藝術類“單考”學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其它學校,仍然實行梯度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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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志愿填報的時間安排在考試成績公布以后、各批次錄取前分批次進行。
????(一)志愿的設置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每批設6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每個批次根據學校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設6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體育類每批單獨設置6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預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類的界面增設3個平行的學校志愿。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本科提前批,本科設6個有先后順序的學校志愿(其中,藝術類“單考”學校單設3個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需面試的專科設3個有先后順序的學校志愿,每所學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二)填報志愿的時間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試的部分專科學校):
????6月28日8:00至17:30。
????其中,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學校的填報志愿時間與本科第一批學校同時進行。
????本科第一批和藝術類本科學校:
????7月5日8:00至6日17:30。
????本科第二批:
????7月20日8:00至21日17:30。
????本科第三批:
????7月30日8:00至17:30;
????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
????8月8日8:00至10日17:30。
????(三)填報志愿的要求
????1、考生在填報志愿前,應通過登錄有關高校的網站認真閱讀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詳盡地了解擬選擇的高等學校及招生專業的基本情況及錄取規則,嚴肅審慎地確定報考學校和專業。
????2、了解我省平行志愿的投檔規則、程序和辦法。
????3、考生應通過登錄省考試局網站,了解填報志愿須知、要求、注意事項,掌握填報志愿的操作方法,認真填寫和校對報考學校代碼和專業代碼,確保志愿信息的準確無誤。
????4、考生要按本人報名時選報的報考科類填報在該科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其中:
????文史類的考生只能填報在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
????理工類的考生只能填報在理工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
????有資格報考預科班的文史和理工類的考生,既可以填報在本科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也可以填報預科志愿,但預科志愿必須填報在預科志愿表中,不得在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表中填報。省考試局在投檔時先對文史或理工類志愿表中的志愿進行檢索和投檔,后對預科志愿表中的志愿進行檢索和投檔。考生在文史和理工類志愿表中的志愿如果檢索后被投檔,其預科志愿表中的志愿將不再檢索。
????體育類的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報在體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填報志愿的界面單獨設置),也可以同時兼報在理工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投檔時,先按體育類考生投檔,如果考生在體育類未能投檔,則再按理工類的考生投檔)。
????藝術類的考生在本、專科提前批僅可以填報在藝術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如果在本科提前批未被投檔,則可以填報本、專科提前批除外的其它批次在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
????5、志愿的填報和確認均由考生本人上網操作完成。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時要按“填報志愿須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當造成志愿信息錯誤或因本人泄露個人密碼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6、在填報志愿時,考生須表明所填報的學校未按本人所選報的專業志愿錄取時是否愿意服從該校錄取到其它專業,服從者按填報志愿系統的要求進行相應的操作。
????7、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將取得相應資格的學校填報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
????8、下列院校和專業對考生的年齡、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在填報這些學校和專業時,請注意:
????(1)報考體育院校或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2)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外語專業的不能超過20周歲(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報考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偵察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刑事科學技術等在提前批錄取的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
????(4)報考軍隊院校(含國防生)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0周歲(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須是普通高中的應屆畢業生,未婚。
????9、限制報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錄取學校的考生,不能填報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錄取學校和本科提前批中屬第一批、第二批錄取的學校志愿,只能填報在本科第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錄取的學校志愿。
????八、投檔工作
????(一)投檔比例及生源分布統計
????1、投檔比例
????(1)本科提前批中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
????根據考生的志愿順序、投檔成績和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2的比例給學校投檔。如果學校在投檔前在1:1至1:1.2比例范圍內提出縮小投檔比例申請的,按學校申請的比例投檔。
????(2)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
????省外本科學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1.05的比例投檔,學校申請按1:1比例投檔的,按學校的申請比例投檔;本省本科學校和省內、外高職專科學校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
????征集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的1:1的比例投檔。
????2、生源分布統計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本科學校,省考試局在向高等學校正式投檔前,先對各學校的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計劃數、投檔人數、投檔最高分、投檔最低分以及投檔考生的成績志愿等信息)進行統計,并提供給各有關高等學校。各有關高等學校在我省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是否調整正式投檔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如果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反饋意見,則按學校原下達給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給各高等學校正式投檔。省考試局將根據各高等學校的反饋意見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向高等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的統計和征求高等學校意見。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高職專科學校和在本科提前批中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省考試局在投檔前不向高等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將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給各高等學校投檔。
????(二)投檔成績
????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考生的投檔成績為:高考綜合標準分、基礎會考成績的10%(以下簡稱:會考成績)和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分值之和。
????藝術類非“單考”考生的投檔成績為:在本人的文化課成績達到規定分數(本科分數線為本科第二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5%,專科分數線為高職專科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的前提下,分別以考生的美術、聲樂、器樂、舞蹈、播音與主持等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三)平行志愿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文史類、理工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對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分科類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2)根據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符合其中一所學校的投檔條件且所報考的學校尚未投檔滿額時,即向這所學校投檔。投檔后排列在投檔學校后面的其它志愿就不再繼續進行檢索和投檔。
????(3)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對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省考試局在其網站公布這些學校名稱、專業名稱和專業招生計劃數,組織當批沒有被投檔和已投檔但被學校退檔的線上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4)省考試局在填報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給沒有完成計劃的學校補充投檔。
????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檔均只進行一輪,一輪投檔后仍缺檔的學校不再進行第二輪投檔。
????2、體育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體育類的投檔安排在理工類投檔之前進行。
????(2)對投檔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3)根據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在體育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符合其中一所學校的投檔條件時,即向這所學校投檔。投檔后排列在投檔學校后面的其它體育類學校志愿不再繼續進行檢索和投檔。
????(4)體育類未被投出檔案的考生,與理工類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對考生填報在理工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5)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投檔辦法與以上相同。
????3、藝術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對投檔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按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2)根據排序,首先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在藝術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藝術專業考試成績符合其中一所學校的投檔條件時,即向這所學校投檔。投檔后排列在投檔學校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繼續進行檢索和投檔。
????(3)按藝術類未被投出檔案的考生,與文史類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對考生填報在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4)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投檔辦法與以上相同。
????以上各科類的本科學校,對于征集志愿結束后尚未完成計劃且還有生源以及個別增加少量計劃的學校(不含在本科第一批錄取的本省學校),省考試局在投檔成績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有缺檔學校志愿(指原報的平行志愿和補報的征集志愿)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生源不足的適當降分補充有缺檔學校志愿的生源。
????4、民族班和民族預科班的生源范圍、投檔程序及辦法
????(1)生源范圍
????①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我省三亞市、五指山市、東方市和保亭、瓊中、白沙、陵水、昌江和樂東等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本人在這些市縣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以下簡稱: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
????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且在戶籍所在鄉鎮的市縣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畢業學校所在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以下簡稱: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
????少數民族聚居鄉鎮:儋州市的藍洋鎮、南豐鎮、雅星鎮;瓊海市的會山鎮;萬寧市禮紀鎮的原新梅鄉、長豐鎮的原牛漏鎮以及南橋鎮、三更羅鎮和北大鎮(含祿馬鄉);屯昌縣的南坤鎮。
????③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本人在海南中學、國興中學、海南師范大學附中、海南華僑中學和海南農墾中學畢業的少數民族考生(以下簡稱: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五所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
????④當生源不足時,可適量招收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投檔程序及辦法
????①在招生學校同批次的其它平行志愿投檔后,對投檔成績達到同批分數線上的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五所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及考生的投檔成績、所報考的預科志愿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②當招生學校生源不足時,在同批分數線上的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五所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進行征集志愿和補充投檔。
????③經補充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學校,民族班可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40分內,給學校補充投原報有缺檔學校志愿的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五所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檔案;民族預科班可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80分內,給學校補充投原報有缺檔學校志愿的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聚居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五所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檔案;
????④經降分投檔生源仍不足的,在同批線上給學校再補充投原報有缺檔學校志愿的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檔案。
????5、特殊類型考生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在招生學校所屬批次的生源分布統計期間,我省將已公示且投檔成績達到招生學校所屬批次分數線(或分數要求)的特殊類型考生(即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的名單及考生的投檔成績提供給招生學校,由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投檔考生名單,我省根據學校確認的考生名單在當批正式投檔前給學校投檔,在學校調入招生計劃后辦理錄取手續。
????(四)在平行志愿的投檔模式下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排序規則
????1、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成績與會考成績之和重新進行排序;
????2、當高考成績與會考成績之和仍相同時,按高考成績重新進行排序;
????3、當高考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重新進行排序;
????4、當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并依照單科高考成績重新進行排序,其中:
????文史類的單科順序是:
????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
????理工類的單科順序是: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
????5、藝術類非“單考”考生如果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投檔成績重新進行排序;如投檔成績仍相同時,則按文史類的排序規則重新進行排序;
????(五)梯度志愿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本科提前批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省考試局根據招生學校所屬批次,向招生學校投同批線上考生的檔案。按規定須進行面試的學校,省考試局在學校提供的政審、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志愿順序和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給學校投檔。按規定不需進行面試的學校,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在有志愿的上線考生中,按照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給學校投檔。
????本批分兩輪給學校投檔。
????第一輪: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順序分數優先的辦法,從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檔案。
????第二輪:對于經第一輪投檔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照相同志愿順序分數優先,不同志愿順序志愿優先的辦法,給第一輪投檔數量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學校,按缺一補一的辦法給學校補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續志愿檔案。
????對于經前兩輪投檔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省考試局將與招生學校協商,通過調整不同科類之間的招生計劃或適當降分等辦法來補充生源。
????對于不作分省計劃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本科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本科藝術專業招生的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和中央民族大學等學校以及招收藝術類本科專業的其它“單考”學校,我省不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需取得“單考”學校的專業合格資格)所填報的志愿順序給學校投檔,由學校根據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九、錄取工作
????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工作,在省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聯席會議的領導下,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由省考試局具體組織實施。
????(一)錄取原則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狀況大體相同的情況下,以我省公布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
????(二)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今年我省的錄取工作,共分6個批次進行,從7月10日開始至8月20日結束。
????1、本科提前批錄取學校:軍隊、公安、武警和司法類院校;招收國防生的學校;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招收外語小語種專業的學校;招收邊防管理專業和偵查學專業的學校;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的學校;招收輪機工程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學校;藝術類本科院校和在藝術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等安排在本批錄取的學校;需面試的公安類專科學校。
????錄取時間:7月10日至11日。
????2、本科第一批錄取學校:進入“211工程”的學校、教育部直屬學校、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學校,以及經我省批準參加第一批錄取的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7月15日至18日。
????3、本科第二批錄取學校:一般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7月25日至28日。
????4、本科第三批錄取學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8月3日至6日。
????5、專科提前批錄取學校:招收輪機工程技術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專科學校,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
????錄取時間:8月12日至14日。
????6、高職(專科)批錄取學校:本科學校的專科專業、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學校,招收體育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
????錄取時間:8月16日至20日。
????(三)錄取辦法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省考試局負責給高等學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并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高等學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同時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
????十、有關照顧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報考省內外學校可增加20分投檔
????1、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三亞市、五指山市、東方市和保亭、瓊中、白沙、陵水、昌江和樂東等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本人在這些市縣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
????2、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且在戶籍所在鄉鎮的市縣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畢業學校所在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
????3、烈士子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省內外學校可增加10分投檔
????1、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考生。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考生。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應屆考生。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考生。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的應屆考生。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考生。
????7、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且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
????8、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省內外學校可增加6分投檔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2、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
????3、臺灣省籍考生。
????(四)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報考省內學校時可增加10分投檔
????1、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本人在海南中學、國興中學、海南師范大學附中、海南華僑中學和海南農墾中學畢業的少數民族考生。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教育部主辦的美術、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獲個人作品、單項比賽三等獎(含)以上的應屆考生。
????(五)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報考省內學校時可增加6分投檔
????駐西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西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省內學校時可增加5分投檔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美術、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獲個人作品、單項比賽二等獎(含)以上的應屆考生;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體育競賽(不含少年賽)獲單項前五名的隊員或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并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或達到二級運動員比賽成績標準的應屆考生(獲鐵餅、鉛球、標槍、全能單項前三名的隊員,對是否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不作要求);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應屆考生;
????4、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和二女結扎戶考生;
????5、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和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且在這些地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地區的市縣報考的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最高分值不超過20分。
????考生享受政策照顧的分數僅限在投檔時使用,在錄取時是否使用,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學校可優先錄取
????1、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3、殘疾軍人和殘疾人民警察;
????4、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5、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和一級至四級人民警察子女。
????十一、殘疾考生的錄取
????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投檔成績達到招生學校錄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十二、其它招生
????部分高等學校的單獨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和軍隊院校、公安院校、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少年班招生,以及高等學校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籍學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招生辦法,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錄取通知書的發放和新生入學報到
????高等學校根據經省考試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的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的考生。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可到檔案保管單位領取紙質檔案,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在高等學校規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和紙質檔案,按有關規定及要求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十四、對違規行為的處理
????考生、招生工作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在報名、考試等過程中,如有違規作弊等行為的,按照2012年1月5日教育部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認定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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