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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文件精神及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結合職業教育的特點,經學校研究并報市教育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專業教師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吸納優秀專業教師,充實學校教師隊伍,提高我校職業教育水平。
二、招聘崗位職數
招聘專業教師3名(詳見附件《海口旅游職業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專業教師職位表》)。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一)具有中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能承擔教學崗位正常工作。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能力和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職責的其他條件。
(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且受到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專業教師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課堂教學和專業實踐操作能力考核、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錄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由市教育局統一安排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14-18日
2.報名地點:海口旅游職業學校。
3.報名方法:報考者根據所學專業應聘相應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須提交身份證、本人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各類證書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和流動的證明。報名材料不退還。(有關報名表格可從http://www.hkvts.cn/下載)
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材料不齊的不受理報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如錄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錄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三)資格審查
學校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足13的崗位,取消招聘崗位或視實際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才進行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課堂教學和專業實踐操作能力考核、面試答辯三部分,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30分(卷面滿分100分,按30%計入綜合成績);課堂教學和專業實踐操作能力考核40分(滿分100分,按4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答辯30分(滿分100分,按30%計入綜合成績)。
1.筆試:
(1)時間:2012年7月7日上午。
(2)內容:教育法規、時事政治、專業相關知識。
(3)筆試結束后,市教育局公開發布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入圍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和專業實踐操作能力考核、面試答辯人選。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和專業實踐操作能力考核、面試答辯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在海口市教育局的網站公布。
2.課堂教學和專業實踐操作能力考核
(1)時間:2012年7月10日上午。
(2)內容:專業技能、課堂教學技能等。
3.面試答辯:
(1)時間:2012年7月10日上午。
(2)內容:考察應試者的求職動機及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思想品德、專業水平(技能操作)、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
4.考試地點:海口旅游職業學校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可按照相應職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聘用人員并統一組織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無故未按時參加體檢者,按自動放棄應聘處理。因考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可按照相應職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報市教育局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報市人社局核準,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三個月(屬畢業生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進行管理。
六、工作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各項紀律規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派駐組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七、聯系方式
1.地址:海口旅游職業學校(海口市秀英白水塘西路)
2.聯系電話:0898-686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