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稿由省軍區提供)
1.被軍隊院校錄取新生入學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組織進行政治考核和身體復查, http://ea.hainan.gov.cn/ 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每月按標準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畢業學員由院校根據總政治部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系統,任命為軍官或文職干部。
2.軍校學員畢業后,享受什么職級待遇?
答:本科畢業生定副連職(或技術13級),授予中尉軍銜(或文職8級)。
3.軍校青年學生學員因身體、心理等方面不能適應軍校學習生活和將來不適合從事軍隊崗位工作的,如何轉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
答:入軍校后,未取得軍校學籍的青年學生學員,由省級招生機構按相關規定,根據其高考分數上線情況,轉錄到本省普通高等學校;已取得軍校學籍的青年學生學員,由所在軍隊院校將其情況及檔案材料報送指定對口普通高等學校,由該校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后,按學生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4.什么是國防生?國防生如何招生?
答: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有關單位依托地方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培養的青年學生。國防生主要有兩種來源:一種是從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另一種是從與軍隊簽約的普通高等學校一年級在校大學生中考核選拔。
5.報考國防生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①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并達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②符合《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思想品德優良,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組織分配;③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止當年8月31日);④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6.填報國防生志愿是否影響其他志愿的錄???
答:填報了國防生志愿,但不具備國防生錄取條件或計劃限制未能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志愿的正常錄取。從某種意義上講,報考國防生,還能使考生多一次選擇機會。
7.國防生與軍隊院校學員、普通高等學校其他在校大學生有何區別?
答:①國防生與軍隊院校的學員同為軍隊補充干部的重要來源,二者主要區別在于,軍隊院校學員“入學即入伍”,擁有軍人身份;國防生在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期間不辦理入伍手續。②國防生與普通高等學校其他在校大學生接受相同的課程學習和專業教育,二者不同之處在于,國防生還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需要完成規定的軍政訓練課程,接受所在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雙重管理。
8.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后需辦理哪些手續?
答: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后,高校將《國防生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學生本人。入學報到時,學生將本人及家長簽名(蓋章)的協議書遞交駐校選培辦,高校和駐校選培辦組織復審復查。復審復查合格者,經軍隊有關部門批準后,正式確認國防生資格。
9.國防生入學后復審復查如何組織?
答:國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將在15天內組織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表現、獻身國防事業志向、身體心理狀況等。復審復查合格者,經軍區級單位政治部門審批后,正式確認國防生資格,學生即可享受國防獎學金。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按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10.對國防生享受獎學金有哪些規定?
答: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獎學金由學雜費和生活補助費兩部分構成,其中學雜費由軍隊與高校直接結算,生活補助費由駐校選培辦逐月發放給國防生本人。國防獎學金標準根據高校學費不同和市場物價變化適時調整,目前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0元。國防生還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助學金。
11.國防生畢業時如何分配?
答:國防生畢業時經高校和駐校選培辦綜合考評合格者,按照《國防生培養協議書》定向分配到軍隊工作。分配崗位和去向按照專業對口、人盡其才的原則合理確定,在滿足軍隊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盡可能兼顧本人的實際情況和意愿。
12.國防生畢業后如何確定職級待遇?
答:畢業國防生享受同職級(銜)軍隊現役干部各項待遇。首次確定職級、評授軍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畢業國防生與同期入軍校學習的畢業學員相同。根據軍隊有關政策規定,本科畢業生定為副連職(或技術13級)、中尉軍銜(或文職8級)。
13.國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資外還享受哪些待遇?
答:還享受住房公積金和醫療保險,符合隨軍條件的家屬可辦理隨軍。軍隊將根據工作需要,定期選送現役干部到軍內外相應院校、培訓機構進修或出國留學。軍隊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或出國留學,職級待遇和工資福利不受影響,由軍隊正常保障。
14.考生從哪些方面可識破軍校和國防生招生騙局?
答:一是不存在虛設招生機構。軍隊(武警)院校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由考生所在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予以配合。錄取工作在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的協助下,分別由軍隊(武警)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高校同省教育考試院(局)共同組織實施。不存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生招生辦公室”或“軍隊院校國防生招生辦公室”等招生機構。
二是不存在提前“預錄”。軍隊(武警)院校和國防生招生,由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下達招生計劃,面向社會公布,實行統考統招,與高校招生同步進行。考生除達到錄取分數線外,還要參加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沒有提前“預錄”一說。
三是不合條件不會被“破格”。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只招收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而且這些學生必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規定的錄取線,且參加由省軍區系統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論均為合格。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不可能被錄取。
四是勿信內部招生指標。從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國防生計劃以及軍隊院校招生計劃,均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審批下達,在各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中可以查詢,不存在所謂的“內部招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