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治理辦30日在《關于2012年上半年查處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件的通報》中表示,將加大對教育亂收費的查處力度,不僅要對違規違紀的學校和責任人員嚴肅懲處,還要對監管不到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實行嚴肅地責任追究,對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
通報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地區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制度,特別是要針對2011年和2012年國家出臺的治理擇校亂收費、教輔材料管理、幼兒園收費、高中改制校清理規范等方面的制度,細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制訂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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