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警察上門帶走他,說他涉嫌強奸罪,我真是一下子感覺天旋地轉,太突然了啊!兒子在我眼里,在親戚們眼里一直是一個聽話的孩子啊!”回憶起孩子小明17歲就被判刑入監,母親李茜壓抑不住心頭的糾結,淚水奪眶而出,“很久都失眠,想著還在等待法律處理的孩子,我們很自責,對孩子犯罪這件事,我和丈夫都十分懊悔,沒有好好和他溝通,了解他每天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有沒有困難。”
與大部分少年犯具有的共同特點一樣,小明在案發前沉溺于網吧,但在家長眼里依然是一個好孩子。“初二時候,也就是15歲左右,開始表現叛逆了,而就是在這較為危險的青春期,我們忽視了很多細節。”李茜對《法制日報》記者坦言,作為普通百姓家庭,也沒有給兒子太多零花錢,但每天吃午飯要給六七塊錢,后來才知道是他節省了飯錢去上網的,太癡迷了。網上雖然啥都有,但有幾個孩子會利用網絡學習知識呢?都是打打游戲,看一些不健康的內容,以致孩子約網友見面,犯了罪。
記者在江蘇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訪時了解到,與成年人犯搶劫、強奸、殺人等嚴重刑事犯罪的情節相比較,小明的整個犯罪過程,顯示出了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諸多共性。而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對如何采取對癥下藥的思路和方式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服刑人員,讓他們盡早回歸社會,至關重要。
絕大部分少年犯法制教育一片空白
江蘇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份截止到2012年10月9日的在押人員分析表上,全部1500余名男女未成年犯中,暴力型犯罪占到了54%,財產型犯罪約占26%,淫欲型犯罪約占總數的17%。而按照籍貫分,雖然未成年人流動性不如成年人,但外省籍罪犯占35%,還不包括本省流動未成年人犯罪在內。
該所副所長劉勇分析說,從犯罪本身的情況看,絕大部分都是臨時起意、激情犯罪,與成年人較為周密的犯罪預謀有明顯區別,而造成犯罪的個體原因,則與當前龐大的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群體,以及因離異殘缺家庭造成的失依失學兒童等社會原因緊密關聯。
該所一監區監區長譚鋒告訴記者,一監區111名服刑人員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僅占不足20%,小學文化占到大多數,而這個群體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絕大部分孩子從沒有接觸過法制課本和書籍,沒有接受過法制教育的經歷。
該所的一份調研報告分析認為,未成年人犯罪除了社會原因之外,還包括學校原因和家庭原因,尤其是學校普遍存在著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法制教育問題。
“我孩子犯了事之后,所在的中專技校沒有任何人找我們分析原因,父母只能默默承受。”李茜嘆著氣說,尤其是孩子犯了這種罪,心理更加難受,除了每天懊悔和自責沒有好好和孩子溝通,對他為何犯這樣的罪,一直心存疑惑。
“未成年人犯罪固然有社會危害性的一面,但仔細研究其犯罪目的、動機和細節,則與成年人犯罪有根本區別。”劉勇說,在未成年犯監所雖然關押著殺人、搶劫、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人員,但大部分案件受害者都是熟人,也就是親戚、朋友、同學,有的殺人案件的死者甚至是父母、弟妹。犯罪造成的后果嚴重,但多數犯罪人在服刑期間會得到來自家庭和受害親戚的“諒解”,受損害的社會關系較為容易彌補,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與成年人犯罪的明顯不同。這就需要在處罰和執行期間采用更多的關愛、引導、挽救和幫扶措施。
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是重中之重
江蘇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從犯罪原因上看,主觀上存在著認知能力偏低、心理承受能力偏低、辨別是非能力偏低、自我約束能力偏低“四個偏低”,表現出的是無知、冷漠、迷茫、叛逆。而掌握未成年犯的心理,無疑可以提高教育管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報告認為,個人本位價值觀已經成為未成年犯人生價值的主流,占70%;而信奉“有錢就有一切”的占到了96%。調查還顯示,由于法制素養缺失,在未成年犯實施犯罪行為時,41.5%認為不是犯罪,認為是犯罪但不會被發現的占28.1%,不知道是否構成犯罪的占30.4%。
此外,心理承受能力低,是當前未成年犯的典型表現。調查發現,超過85%的未成年犯持悲觀消極心態,65%不愿意與他人溝通,發生矛盾時,66%表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南京大學(招生辦)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主任桑志芹教授認為,在殘缺家庭中成長的未成年人,與父母情感溝通缺失,直接導致“愛的缺失”。
“從人本心理學的角度,相信人、信任人、人是可以不斷完善成長的,可以為當前教育感化未成年犯提供心理學上的支持。”桑志芹回憶說,7年前,當時任江蘇省副省長的張連珍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幫教活動期間,講過“事是犯法的,人是可以改造的”就是十分準確的心理學理論,有很強的針對性,而對少年犯來說,犯罪也意味著人生的重大挫折,未成年人的復原力很強,只要堅持人事分離,改好的幾率是很大的。
家長眼中監獄民警如孩子“再生父母”
隔著玻璃,在會見室與小明見面的時候,李茜依然控制不住情緒,淚流滿面。
“媽媽對不起,讓你失望了,我一定好好改造!”雖然受母親的感染,顯得心情沉重,但小明整潔的面容,眼光中透露出的愛意,無不透露出變化。“他的情緒變得很陽光,我感受到了。”李茜說。
回想剛到監獄探望孩子的心情,李茜和許多未成年犯家長一樣,不僅感到羞愧,還十分抵觸。“孩子犯了法,總感覺和政府、監獄、警察有心理上的距離,甚至有些抗拒。”
偶然一次,李茜接到了未管所的通知:家長可以在“家長開放日”進入監區探望。
“想想要去看孩子的環境,我都睡不著覺,怕看了更加心疼孩子。”李茜回憶說,當走進監獄大門時,眼里看到的是一所學校,第一感覺就是驚訝,設施先進的教室、學習用的圖書室,宿舍里整潔的床鋪,牙刷牙杯擺放得整整齊齊,啥都有啊!心里十分感激。
“這不是我以前所想的監獄,也不是我所能想到的管教方式,孩子沒有受苦,警官就像他們的再生父母,無微不至地關心他們的成長,教會他們文化知識,還教他們怎么遵守法律,做守法的孩子,我回去和老公說了,都從心底里高興。”李茜說。
“曾經一個因父親長期對母親實施家庭暴力而激憤殺父的少年犯,自己被判刑11年,母親又自殺了,第一次見到他,十分擔心他面對人生的重大變故還能撐多久。”桑志芹教授回憶說,但當親眼看到監獄民警和他交流時像對待自己孩子一樣的眼神,完全不像對待一個殺人犯,對他的家庭、犯罪心理、精神生活情況了解得那么細致,深深地為之感動。
“教會他們感恩所有幫助過他們的人,會給失足少年帶來希望。”桑志芹說。(丁國鋒)
(法制日報 丁國鋒)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