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多少差別,怎么進行比較,教師有高級、中級、初級,還有代課教師,公務員也有科級、處級、局級等等。”深圳市政協(xié)委員朱克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規(guī)定需要具備操作性和執(zhí)行性,否則空有一句規(guī)定意義不大,反而容易造成社會矛盾。
朱克恒認為,應該關注的是代課教師的待遇問題,他說,深圳的學校不斷擴建,學生數量也在上升,由于學校入編程序復雜,出現不少代課老師群體。“他們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煎熬,才能調進來,影響他們的收入和積極性,容易造成人才流失。”
還有民辦教師群體。記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9月,深圳共有民辦中小學245所,就讀民辦中小學學生38萬人,占深圳在校生的43%。近2.6萬名民辦教師默默奉獻著自己的青春。許多民辦教師承擔著比公辦教師多一倍的教學任務,每周擔任的課時一般在18節(jié)以上,同時分攤了一些行政、后勤工作,一個民辦教師在學校身兼多職的情況比比皆是。但他們卻拿著與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低得多的薪水。
朱克恒說,雖然規(guī)定中提及“非政府舉辦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教師的管理可以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但他認為,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辦學主體良莠不齊,該規(guī)定對他們的約束力和執(zhí)行力并不樂觀,“而法規(guī)應該要有兼顧作用。”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