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若干規定》近日正式公布。根據《規定》,深圳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這一條在教師公務員圈內圈外引發熱議。
不少基層公務員向記者反映,深圳公辦在編教師的工資早就比他們的工資高了;而有教師也表示,該規定條款比較模糊,應該更加具備執行性;有深圳市政協委員則呼吁,應關注非在編教師群體的工資水平。
新規:
建立教師晉級增薪制度
記者從上周深圳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若干規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12年6月28日修正,現正式公布。根據《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此外,還提出要建立正常的教師晉級增薪制度。中小學教師享受相應的教齡津貼、班主任津貼、特殊教育津貼和特級教師津貼,而對于在邊遠地區任教的教師還可酌情給予津貼。
《規定》還提出,政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改善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應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尊師重教活動。政府部門對教師住房的建設、分配、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和優惠的待遇。深圳特區還將實行教師職務制度,具體辦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實行教師職務聘任制。
此外,還規定了教師一旦出現學年度考核不稱職、曠工等六個情形之一的應予以解聘。
調查:
在編教師薪水與公務員相當
相關統計數據表明,深圳市在編教師平均月工資水平在6000元以上,與深圳市公務員平均薪資水平大抵相當。通過查閱資料,記者發現早在2009年,《深圳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方案》的出臺,就已經使深圳市公辦中小學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與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基本持平。大約平均月工資水平在6000元以上。
現狀究竟如何?記者對深圳公辦在編老師和公務員進行抽樣采訪。
曾老師是深圳一名剛入職的在編老師,她的工資在七八千元左右,“寒暑假的工資照發,一年中學校會組織老師出去旅游”。她告訴記者,隨著職稱的遞增,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都會有相應的增加。
張先生是深圳市一級的行政部門剛入職的在編公務員,工資在稅前也有7000元左右。張先生說,每年會增加100元左右的正常晉升浮動,年底會有一個年終考核,“通過考核了,就可拿第13個月工資”。
張先生說,不同級別的公務員工資不一樣,“工齡和級別會影響工資水平。”至于大家羨慕公務員的福利好,張先生笑稱:“就是節假日的過節費吧,但過節的標準都是一樣的嘛,1000元。”
一名中學高級教師告訴記者,他9月份稅前的工資可以達到15000元左右,與市級公務員副處級級別的工資水平相當。
爭議1
規定模糊難以比較和細化?
余老師仔細看了一遍規定告訴記者,他認為規定沒有詳細寫明如何對教師和公務員的工資進行比較,“是什么級別的老師和什么級別的公務員比較,比較的對象是公辦教師還是非公辦教師也模糊”。
他說,除了如何比較并不明確之外,怎么執行也并未提及。“工資的構成部分很多,是對工資進行比較,還是其中某個項目進行比較,也不詳實。”余老師認為,即使規定要求教師的工資要比公務員高,但是如何界定和執行仍需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爭議2
老師收入不低無須特制新規?
一名深圳市級機關在職公務員小戴告訴記者,她有教師朋友和她同樣在5年前參加工作,“當時我就知道我的工資沒有老師高。”小戴說,老師的工資本來就和公務員的工資相當,甚至略高,還有寒暑假兩個假期,正常帶薪休假實在令人艷羨,“做10個月的事情拿12個月的工資哦”。還有一些老師會兼職做家教,“怎么算老師的收入都不會少于公務員”。
爭議3
非在編教師群體同工不同酬?
針對新規,代課老師也有話要說。龍華新區一所公辦小學的張老師告訴記者,她認為不少在編的老師收入還是可觀的,關鍵是不少代課老師的待遇水平低。她說,自己月工資只有三四千元,而在編老師至少都有8000元,“我們上的課都是一樣,付出一樣多,可是待遇相差太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規定的第三十三條中稱,非政府舉辦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教師的管理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但一名老師告訴記者:“民辦教師的工資待遇也就2000多元一個月。”
記者了解到,公辦教師中在編教師待遇大約6000-8000千元/月(不包含獎金),臨聘教師待遇大約3000-4000元/月(他們可通過綠色通道,參加招調考試,躋身于在編教師),而民辦教師待遇只有約1200元-2800元之間,與公辦在編教師相差4到5倍。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