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時報》:錢款的使用上,您覺得公益金和別的款項是否有不同?使用側重點在哪里?
黃樂平: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央彩票[微博]公益金的使用與一般的款項使用有很大的不同,一是項目完成以后再支付項目實施單位資助款項,二是資金用途單一,限定只能用于辦案經費。
《公益時報》:您覺得目前義聯由公益金幫助操作的項目,是否需要創新?
黃樂平: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項目實施單位非常多,考慮到基金的安全,采取先辦理案件再支付結案款項是合適的。但是,從培養專業化的民間法律援助機構來說,項目資金使用的特點,對于機構來說確實有比較大的財政壓力。
《公益時報》:在義聯看來,公益金的透明化管理如何體現?誰來問責?運行情況如何及時向公眾公布?
黃樂平:在我們看來,公益金的透明化管理,是公眾可以及時、充分地了解公益金的去向、用途與使用額度。由公眾來實施問責顯然不太現實,可以由公益金的主管機構財政部及相關審計機構審計署來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當然,我們也贊同由公眾推舉代表組成獨立的代表機構,督促中央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機構對實施單位實施問責,同時,中央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機構也需要聘請獨立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并對外公布審計結果。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做法是每個季度都分批次在官網公布資金使用情況,對實施單位有動態的跟蹤監測,并要求實施單位按季度填報辦案補貼發放統計表,確保資金發放到人。
《公益時報》:義聯運行的項目機構行政成本如何提取?
黃樂平:目前,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央彩票公益金不允許提取任何行政費用,機構行政成本的財政壓力比較大。
《公益時報》:公眾希望透明、再透明些,您覺得目前還有哪些可以改進的地方?
黃樂平:可以將項目實施單位及資金的使用的詳細情況進行公布,讓公眾對資金的用途有更清楚的了解。
《公益時報》:您個人是否會買彩票,對彩票公益金的理解是?
黃樂平:我個人也買過彩票,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出發點是好的,所以我贊成將彩票公益金用于中國民間公益事業,而不是去彌補政府財政應該投入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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