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鄭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即日啟動。昨日(12月4日),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2012年度全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工作安排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全新的職稱評審政策、申報流程進行詳細說明。
今年起,鄭州市中小學教師也可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了,不過其相應的申報資格也更為嚴格。按照新的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試行標準,今后,凡申報高級教師職稱的城市中小學教師,須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支教經歷,或按規定完成了對口支援、結對指導、送課下鄉等支教任務。
而申報正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20年以上,或者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16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12年以上,并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8年以上。
按照新政,中小學教師申報職稱,應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所需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以及各項業績能力條件,并且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凡拒絕承擔教學、教研任務、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現崗位職責,當年不得申報。
根據《意見》,所有申報職稱人員,無論是普通高校畢業或參加工作后取得學歷,均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報一級教師的人員,其任職年限計算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申報高級教師的人員,其任職年限的計算截止到當年9月30日。例如,今年申報高級教師其任職年限要求5年,應在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聘任。初聘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另外,在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中,將大隊輔導員少先隊工作內容、工作量以及獲得少先隊工作方面的獎勵和成果納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范圍。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