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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工業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章程
    來源:人民網  作者:  時間:2012-12-21 17:14:25

      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通過實行多樣化的人才選拔模式推進中學實施素質教育,為我校發展優勢學科、建設“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學”目標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關規定和要求,2013年我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一、 招生對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報名條件,對電子信息、建筑規劃、經濟管理和環境材料四個學科類別的相關招生專業有濃厚學習興趣、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應屆畢業生。

      二、 招生計劃

      2013年我校計劃自主選拔錄取6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三、 招生學科專業

      1、招生學科類別:電子信息類、建筑規劃類、經濟管理類和環境材料類。

      2、招生專業:

      (1)理科專業: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實驗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實驗班)、軟件工程(嵌入式系統實驗班)、建筑學、城鄉規劃、金融學、環境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2)文理兼收專業:工業設計、會計學。

      四、 報名

      1、報名條件

      獲得推薦資格和自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應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學習能力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高中階段獲得北京市級及以上數學、物理、英語、計算機等競賽獎項;

      B.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學院翱翔計劃入選并結業者;

      C.在上述四個招生學科類別方面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

      D.自薦考生須有兩名業內專家的推薦信。

      2、 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中學推薦或學生自薦方式。

      A.中學推薦。“北京工業大學優質生源基地校”中學可按我校分配的推薦名額直接向我校推薦。經中學選拔公示后,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推薦資格,按要求并按時完成相應報名手續。

      B.學生自薦。符合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報名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且在某一學科專業方面有突出成績和特殊才能,須有兩名業內專家的推薦意見,可向我校申請參加自主選拔錄取的資格,按要求完成相應報名手續。

      五、 選拔方式

      1、資格初審

      對于中學推薦和自薦的學生,我校組織專家依據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從中選拔出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能力面試。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分為普通面試(面試A)和附加面試(面試B)兩類。通過我校資格初審的學生均可參加普通面試,其中在上述招生學科專業中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還可同時申請參加附加面試。

      普通面試通過者獲得“面試A”合格證書;普通面試和附加面試都通過者獲得“面試A+B”合格證書。面試結束后,學校公布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學生名單。

      六、 選拔程序與相關要求

      1、2012年12月下旬,我校向優質生源基地中學分配推薦名額。

      2、2012年12月30日前,優質生源基地中學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完成被推薦學生的遴選和公示。

      3、2013年1月15日前,獲推薦資格學生和自薦學生通過閱讀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的相關通知,按要求下載填寫打印相關各表,并提交《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正文內容1500—3000字),以郵寄材料方式進行報名。具體要求如下:

      獲推薦資格學生所在中學將核實過的獲推薦資格學生的相關材料(被推薦學生報名申請表、中學推薦表、能說明被推薦學生情況的其他材料如被推薦學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復印件、被推薦學生獲獎情況復印件、學生自主選拔錄取申請等)以及中學推薦學生匯總表、遴選程序及公示信息反饋情況的說明,由主管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后一同以郵政速遞(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自薦學生將報名申請表、中學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成績單、獲獎情況復印件、自主選拔錄取申請以及其他材料一同以郵政速遞(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寄時間以收件郵戳為準,逾期無法參加初審。

      4、2013年1月30日前,我校組織專家完成對獲推薦學生和自薦學生的資格初審(其中會考成績待2月下旬全部結果出來后,屆時由各中學加蓋公章于2月底前及時報送),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公布初審通過的學生名單。

      5、2013年2月19、20日,初審通過的學生攜帶學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來我校本部進行現場繳費。未按時繳費的學生將視為放棄我校面試。(注:如繳費時間有變,在本科生招生網上另行通知)

      6、2013年2月下旬,我校組織初審通過并繳費的學生進行綜合能力普通面試(面試A),申請附加面試的學生進行綜合能力附加面試(面試B)。

      7、2013年3月上旬,我校根據學生初審、會考成績和面試成績確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名單,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被推薦學生所在中學內公示。

      8、公示無異議后,2013年3月下旬前,我校將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名單上報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以上各時間段的工作具體要求和安排,屆時詳見我校本科生招生網。

      七、 組織機構

      作為本科招生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我校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八、 報考及錄取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須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專業志愿限從上述12個專業中選擇填報(填報其它專業將不享受自主選拔錄取政策,專業志愿以高考報名志愿為準)。在此前提下,高考成績達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分數線時,我校按照考生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原則予以審查錄取;獲得“面試A+B”合格證書的考生,我校按照其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九、 監督機制

      我校將按照“嚴格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在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

      十、 附則

      1、 本實施方案已報請教育部備案審批;

      2、 本實施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3、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學生或中學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我校

      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我校自主選拔招生的推薦資格。

      十一、 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www.bjut.edu.cn/

      電子信箱:zsb@bjut.edu.cn

      咨詢電話:010-67391609

      舉報電話: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平樂園100號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124

    (編輯:鄭克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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