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筆者所在學校召開了聲勢浩大的獎學金表彰大會。臺上,獲獎同學光鮮艷麗、喜氣洋洋,而臺下,不少同學卻對此嗤之以鼻。為什么呢?因為現在的獎學金評比某種程度上已經在潛規則的影響下逐漸變味,不再是有能者居之,而是有“謀”者得之。某些高校的獎學金評選變成一面反映人性陰暗與社會虛假的鏡子。
獎學金,大家普遍認為這是為了鼓勵大家好好學習而設立的獎項。但是,這些年獲得獎學金的同學并不全是成績非常好的同學,這與現今的獎學金評選制度有關。與過去相比,現在的獎學金評選在參考學習成績之外,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在對課外實踐活動的考察上。設立課外實踐活動這個考察指標,初衷本是為了鼓勵學生更好地全面發展自己,改變過去“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的現象。然而,由于課外實踐活動的廣泛性,對這個項目的成果考察存在很多漏洞,同時給一些有“謀略”的學生帶來有機可趁的地方。
前兩年廣州舉辦亞運會的時候,學校規定,凡是擔任亞運會志愿者的同學,在期末評定獎學金的時候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并且該學期所修科目成績都享受1.2倍加成的優待。結果最后評定獎學金的時候,盡管亞運志愿者學生的成績并非最高,但是由于其有巨額的加分優待,最后這些擔任過亞運會志愿者的學生占據了獎學金名額的90%。除了參加亞運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辦法可以爭取到加分“福利”。有些同學為評獎學金私刻公章給自己制造各種獎勵榮譽,或者參加一些投機取巧的比賽,輕而易舉地獲得評定獎學金時的加分優待。
不需要努力學習,只要積極尋找參與社會實踐的項目,這樣就可以在期末評上獎學金。雖然現在提倡全方位發展,但是學生的本職還是學習,如果因為獎學金制度的評選讓學生產生了本末倒置的行為,這樣是否已經違背了獎學金設立的初衷呢?
另外,近年來獎學金的評選條件也越來越多樣,除參與課外實踐活動可以獲得加分從而更容易評上獎學金外,筆者所在學校在去年還新增了一項獎學金參選要求:參與社會公益實踐時間數或獻血次數。具體來說就是想要獲得獎學金,就必須在當學年參加公益實踐,并讓相關單位開具時間數證明,或者參與獻血。做公益與獻血原本是偉大高尚的行為,倘若讓學生們為了評上獎學金而去做公益去“賣”血,不僅不能獲得別人的尊敬,反而令人反感。
既然獎學金已經變質,為什么同學們仍為此爭得起勁?不僅僅是因為獎學金所帶來的金錢利益,更因為獎學金所帶來的榮譽為日后就業所提供的便利性。當今就業形勢如此嚴峻,在高校獲得過獎學金的學生更容易受到企業的青睞,招聘方往往認為獲得過獎學金的學生必然是全方位高質量的學生。
每到高校評比獎學金的時候,由于名額有限,人際關系也變得緊張。這些現象的出現都已經違背了當初設立獎學金的初衷,也是學校領導、老師所沒有預料到的。學生的天職就是讀書,用獎學金鼓勵大學生讀書是否可行?獎學金會不會給大學生帶來更大的壓力?這些值得我們深思。(林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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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