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9日消息?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我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4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招生考試,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6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參加高考與我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對不符合在廣東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自2014年起,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在廣東省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錄取。南方日報記者/畢嘉琪賴競超 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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