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大學3日發布招聘公告,該校將招聘8名輔導員及1名心理學專業教師,報名截止時間為6月16日。
應聘人員即日起,可下載并填寫《海南大學心理學專業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或《海南大學輔導員公開招聘報名表》,按照“姓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格式發至hdgkzp@163.com郵箱,并同時將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材料,郵寄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學生工作處綜合科溫老師處。
據了解,海大此次招聘筆試時間定于6月27日上午9:00-11:00,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的基礎知識和技能。
有意應聘者可登陸http://www.hainu.edu.cn/stm/rencai/201363/10357336.shtml查詢詳情。
附:海南大學2013年心理學專業教師和輔導員公開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境內外公開招聘心理學專業教師和輔導員共9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拔的原則。
3.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
二、招聘的崗位及人數
心理學專業教師1人,輔導員8人,具體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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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積極樂觀,善于溝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有其他不適宜作學生工作的行為及經歷表現的。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
(2)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學位;
(3)本科和研究生均為心理學相關專業畢業;
(4)所要求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
(2)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學位;
(3)所要求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4)大學期間須擔任過校級團組織、學生會或社團聯合會副部長級別以上學生干部,須由學校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所要求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2)本科期間須曾擔任以下學生干部職位之一并至少任滿一學年:校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校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校團委副書記(學生);校藝術團副主席(學生)。須由學校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所要求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
(2)須有兩年以上全職的高校學生工作經歷,須提供工作合同(協議)或者單位開具的證明,工作時間計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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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的具體程序和時間
(一)報名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海南大學心理學專業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或《海南大學輔導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各項內容,發至hdgkzp@163.com郵箱, 應聘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須按以下格式書寫“姓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書寫格式不規范的郵件視為無效郵件。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和材料,如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須同時將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材料郵寄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學生工作處綜合科溫老師收(郵編570228)。
3、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16日17:00(以收到報名材料的時間為準)。
4、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者將不予以受理。
5、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
由資格審查小組在紀檢部門監督下對應聘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并于2013年6月21日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筆試前對初選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學生干部身份證明(由學校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等證書證件的復印件進行審查,面試時審查原件。
(三)筆試
應聘某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與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3∶1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筆試時間定于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的基礎知識和技能。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分。
筆試由招聘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合格分數線,并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合格人數確定。筆試結果于2013年6月27日晚22:00之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同時由學工處電話通知每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3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面試考官為7人,由學校招聘領導組的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面試主要采取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輔導員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總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于2013年7月1日在學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
(五)考核、體檢
根據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由學校組織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六)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及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校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記者譚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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