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根據教育部10日發布的關于做好2013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20%(不含擇校生),學校招生計劃和錄取結果等須向社會公示。
通知指出,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招生管理,對于違規招生行為要及時糾正,對于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
通知強調各地要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繼續穩定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原則上要按50%的比例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繼續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監督檢查,未取得年度招生資格的學校不得進行招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通過的專業不得招生。
通知還要求各地在認真做好中職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繼續把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納入年度招生計劃,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
?
相關鏈接:
多少分報考有希望?知名高校招生老師教你報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