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將組織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與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浙江明確提出了三項新政策:一是針對高校畢業生在全國范圍內流動求職和就業的實際情況,允許外省高校畢業生在浙江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并享受當地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二是允許將高校開展的校園招聘活動納入公共就業服務大型專項活動項目給予適當支持,經費從各級促進就業資金中列支;三是充分發揮各類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的作用,對免費并成功介紹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不低于1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浙江還將開展“技能就業專項活動”,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實訓基地、創業培訓機構等各類定點培訓機構,對有培訓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提供技能培訓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