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寶島助學金”資助100名大學生現金獎勵加機票
海航集團7月29日正式啟動2013年“海航·寶島助學金”資助活動,將通過免費提供機票和現金獎勵等形式,幫助100名海南學子圓大學夢。
海航資助100名子成績優異的50人獲5000元獎勵
“海航·寶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并被境內本科院校錄取,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海南籍高中畢業生。同時,根據海南省委省政府發布的《海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總體要求,向報考國際旅游島建設稀缺專業的學生傾斜。
此次資助活動,將給每人資助海航集團旗下航空公司境內任意航段單程機票1張。對其中成績優異的50人予以現金獎勵,每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獲得此現金獎勵的學生的錄取院校必須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
受助學生可向海航申請無息貸款8000元/年
除此之外,“海航·寶島助學金”獲得者在本科就讀期間,可向海航集團申請無息助學貸款,額度以所學專業年度學雜費為準,每學年上限為8000元。申請人須于大學本科畢業后6年內還清貸款。如果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于畢業當年,在海南省就業或被海航集團(含下屬成員企業)錄用,連續工作每滿1年,可憑納稅證明減免1學年助學貸款。如符合海航集團實習條件的受助學生,在校期間可優先安排到海航集團內實習;符合海航集團或下屬企業錄用條件的,畢業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海航集團方面介紹說,受助學生的基本條件是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或領取城鄉社會救濟金的家庭;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海南籍高中畢業生,并被境內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未享受其他類似資助或獎勵。如受助學生存在身患重大疾病、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死亡、患病,或者家庭發生重大意外等情況,將優先獲得資助。
8月中旬公布受助學生名單下旬發放獎學金
“海航·寶島助學金”評選活動采用在線申請方式,登陸網址http://baodao.hnagroup.com報名并下載《“海航·寶島助學金”受助學生申請表》,填寫完成后與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分別加蓋所在高中公章后郵寄至海航集團。經過審核后,8月中旬將在海航集團官網及其他媒體公示受助學生名單,8月下旬在海口海航大廈舉行“2013年海航·寶島助學金”頒發儀式。
據了解,已連續2年開展的“海航·寶島助學金”助學活動,由海航集團、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共同出資設立,海南省教育廳為協辦單位,海南日報報業集團、海南廣播電視總臺為媒體支持單位。
附:
關于評選2013年“海航·寶島助學金”的公告
為支持海南教育事業不斷發展,回饋海南人民,自2011年起,海航集團、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已連續兩年開展“海航·寶島助學金”評選活動,迄今已為140名高考學子共提供超過100萬元的資助。2013年“海航·寶島助學金”評選活動將繼續開展,并擴大資助范圍,加大資助額度,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第一條“海航·寶島助學金”由海航集團、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共同出資設立,海南省教育廳為協辦單位,海南日報報業集團、海南廣播電視總臺作為該項目的媒體支持單位。
第二條“海航·寶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并被境內本科院校錄取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海南籍高中畢業生。同時,根據海南省委省政府發布的《海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總體要求,向報考國際旅游島建設稀缺專業的學生傾斜。
第三條“海航·寶島助學金”資助名額及標準。
㈠“海航·寶島助學金”共資助100人,每人資助海航集團旗下航空公司境內任意航段單程機票一張。對其中成績優異的50人予以現金獎勵,每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
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降級、留級、休學等導致延期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除外)于畢業當年在海南省就業或被海航集團(含下屬成員企業)錄用,連續工作每滿1年,可憑納稅證明減免1學年助學貸款。
㈢符合海航集團實習條件的受助學生,在校期間可優先安排到海航集團內實習;符合海航集團或下屬企業錄用條件的,畢業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四條“海航·寶島助學金”申請條件。
㈠基本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2.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或領取城鄉社會救濟金的家庭(需提供低保證掃描件); 3.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海南籍高中畢業生,并被境內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
4.未享受其他類似資助或獎勵。
㈡優先條件
1.個人及家庭情況(滿足其中至少一條):
⑴申請人身患重大疾病(需出具縣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需出具縣級殘聯證明);
⑶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或失蹤(需出具戶口簿或街道、鄉鎮政府證明);
⑷父母雙方或一方患病,長期臥床不起(需出具縣級或以上醫院證明或病歷);
⑸發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需出具街道或鄉鎮政府證明);
⑹家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子女(含申請人)在全日制學校學習。
2.家庭經濟情況相當的情況下,根據高考分數以及錄取專業是否符合國際旅游島建設稀缺專業擇優資助。
㈢現金獎勵條件
獲得5000元現金獎勵的基本條件為錄取院校必須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
第五條“海航·寶島助學金”評選時間。
㈠申請報名
2013年“海航·寶島助學金”評選活動采用在線申請方式,登陸網址http://baodao.hnagroup.com報名并下載《“海航·寶島助學金”受助學生申請表》,填寫完成后與大學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分別加蓋所在高中公章后郵寄至海航集團。
郵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7號海航大廈25樓
“海航·寶島助學金”評審小組
郵政編碼:570203
聯系電話:68876564
申報時間:7月29日-8月11日
報名網址:http://baodao.hnagroup.com
㈡評選審核
“海航·寶島助學金”評審小組將于8月中旬開展申報信息核實及評選工作。
㈢結果公示
8月中旬將在海航集團官網及其他媒體對評選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㈣頒獎儀式
8月下旬在海口海航大廈舉行“2013年海航·寶島助學金”頒獎儀式。
具體時間以海航集團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第六條本公告由海航集團、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海航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會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