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口市龍華區獲悉,該區近日出臺一系列規定,對教師交流、教育行業干部管理、民辦教育專項獎勵資金使用等方面給予制度保障,助力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根據相關規定,龍華轄區的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交流每年可獲獎勵3000元。交流人員由龍華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原則上分兩個區域(城區學校、四個鎮)進行,學校中層領導及教師分別在兩個區域內交流,交流期限為2年。校長、副校長不受區域限制,在全區范圍內交流。
據介紹,交流的學校中層領導和教師每月由派出學校報銷4次兩校間往返交通費。交流教師滿一年后經考核為稱職及稱職以上的,城區學校教師交流到四鎮農村學校的每年獎勵3000元;城區學校教師在城區學校之間交流的每年獎勵1000元;四個鎮教師跨鎮交流的每年獎勵2000元;農村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班學習的每年獎勵2000元。
?
?
相關鏈接:
重慶建立中小學教師交流制度均衡教育資源
江蘇海安教師均衡配置 七成教師交流到新校
海口龍華區啟動校長聘任制 鼓勵城鄉教師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