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知道后果這么嚴重,無論如何也不會這么干的。”1986年出生的孫某大學畢業后,成為一名中學體育老師,并且成家立業。然而,為了償還賭債,孫某鋌而走險,拿著單位的發令槍,在一個晚上連搶三家加油站內的便利店,搶得現金一千余元。昨天,房山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強調沒有預謀
????昨天,被告席上的孫某已是頭發花白。對于檢方指控的搶劫罪罪名,孫某表示無異議。
????由于孫某拒絕陳述案發當天經過,只得由公訴人向其提問,還原事發經過。
????“去年7月下旬,我在牌局上被人下了套,被騙了七萬多塊錢。”孫某說,他用透支信用卡的方式償還了賭債,但沒敢把欠錢的事和妻子說。
????“那天快到還款日了,我沒錢還,就想著出去弄點錢花。”但孫某否認自己提前預謀搶劫加油站便利店。“我沒有預謀,口罩帽子和手套都是家里裝修時用的,用完就扔車里了,發令槍也是之前朋友借用完還給我后就放在車上的。”孫某說。
????第三次搶劫中途放棄
????在公訴人的提問下,孫某陳述了三起搶劫案件的事實經過。
????2013年8月11日23時左右,孫某駕車來到第一家加油站附近。便利店內只有一名男員工,第一次下手,孫某搶得789元。
????兩個小時后,孫某來到第二家加油站,站內只有兩名女員工。加油站內的監控錄像顯示,孫某右手掐著一個女員工的脖子,左手持發令槍指著柜臺內另一個女員工,讓其把錢都裝在布袋子里。這次孫某搶得現金340元以及8袋開心果和7盒口香糖,搶得物品經鑒定價值125元。
????據孫某交待,次日凌晨3點,其進入第三家加油站時,看到里面有兩男一女三名工作人員,隨即掏出槍指著其中一名男員工,詢問錢在哪,得知錢在柜臺。“當時我腦子突然清醒了,知道自己這么做不對,有幡然省悟的感覺,所以沒搶就走了。”孫某說。
????2013年8月13日,孫某在家中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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