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杜塞爾多夫一所幼兒園里,老師與孩子一起閱讀。
德國杜塞爾多夫一所幼兒園里,2~5歲兒童一起玩拼圖塊。
對德國早期教育的廣泛誤傳
近來,“德國憲法禁止學前教育”或者“德國憲法禁止早期教育”在微信的朋友圈里瘋狂流傳,作者意在指出,似乎正是這種“先進教育理念”才導致了德國的強盛。
但我對于作為依據的“德國憲法禁止學前教育”說法的真實性,感到非常疑惑。
我發現,這些文章或長或短引用的這個內容都源自于一位曾在德國學習進修的中國學者的文章:“盡管如此,我對德國禁止學前教育的做法還是不太理解。為了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專門請教了德國的教育人士,他們讓我找《基本法》來看看。翻開聯邦德國《基本法》(即憲法),我大吃一驚。其中第七條第六款明確規定,禁止設立先修學校(Vorschule)。我還是不明白德國憲法為何這樣規定,只好再請教有關的教育專家。他們告訴我,孩子在小學前的‘唯一的任務’就是快樂成長。因為孩子的天性是玩耍,所以要做符合孩子天性的事情,而不應該違背孩子的成長規律……”而且各種標題很聳人聽聞:“德國為何立法禁止學前教育?”、“德國憲法禁止學前教育,別把孩子大腦當硬盤”。
在此,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知國內的朋友:德國憲法絕沒有禁止學前教育!
正確解讀德國憲法條款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第一項基本權利第7條第6款條文:“(6) Vorschulen bleiben aufgehoben。保留廢除前期學校。”
首先有必要略解釋德語詞匯:Vor意為前面,Schule專指學校,“Vorschule”是指“前期學校”(從形式上類似于中國的學前班),不能將其理解成“學前教育”或“早期教育”。學校與教育有關,但不等同,教育的范疇更廣更深。德語“早期教育”一詞是“Frühe Bildung”。
這里必須重點強調的是,德國憲法基本權利中第7條第6款法規是有特定所指。德語維基百科網對此有詳細注解,我將其原文翻譯如下:在德意志帝國(至1918年)時期,“Vorschule”(前期學校)一詞是指一種小學形式。這個小學進行一至三年級的課程教育。學生可以用讀此小學來代替讀公立小學(德國小學4年制,筆者注)。此小學校課程是為升入文理高級中學而準備,并比普通公立小學提前一年進入中學。就讀“前期學校”需付昂貴的費用,故只能為富裕階層所擁有。就讀前期小學在將來繼續深造(進入高級文理中學,大學)中有很大優勢。在魏瑪共和國時期,這種前期學校被廢除。
如今仍存在于德國憲法基本權利中的第7條第6款“保留廢除前期學校”條文,援引于魏瑪憲法。條文所涉及的是當時專門為升入高級中學而準備的私人前期學校。這些前期學校已于1920年被義務公立小學所取代。
義務教育起源于德國,宗教領袖馬丁·路德最早提出了義務教育概念。1619年,德國魏瑪公國公布了最早的義務教育學校法令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的子女人學。1763年~1819年間,德國基本完善了義務教育法規。但是早期的義務教育仍存在諸多弊端,當時的Vorschulen就是實例。這種不是為普及基礎教育而是特別為升入高級中學所設制的小學(意為進入高級中學的前期學校),因收費昂貴只能專屬于貴族子弟。相比就讀于免費公立小學普通人家的孩子,在升學深造方面他們占了很大優勢。1918年德國皇帝制解體,魏瑪共和國成立(1919年~1933年)并制定德國第一部實現民主制度的魏瑪憲法。憲法在德國人民基本權利及基本義務中,明文規定取消不平等的Vorschulen。1949年制定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憲法《德國基本法》,在一定程度上繼承《魏瑪憲法》傳統,保留了魏瑪憲法的一些條文,其中就注明繼續取消前期學校。
所以,德國憲法中的Vorschulen,是專指當年那種為繼續進入中學深造所設的收費的3年制小學校,而并非那位中國學者所理解的入小學前的學前班,再將其引申理解成“德國禁止學前教育”更是荒唐。這樣滿天飛的誤傳,不但誤了國人同時也是對別國憲法的不求甚解不夠尊重。
現在人們常提到的Vorschulen,德語維基百科網也有解釋,是指為進入小學做準備的學前班。和德國憲法提到的Vorschulen(前期學校)雖為同一詞匯,但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德國憲法沒有禁止現在意義的學前班。而且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很多法律條文例如教育法規須由各聯邦州自行制定,國家不能統一規定。
德國重視學前教育
對于是否有必要在幼兒園與小學之間設立“學前班”,上個世紀70年代曾引發過德國社會的大爭論。批評輿論認為,由于沒有建立完善的系統缺乏新的科學方法,專門的“學前班”并沒有起到特別的作用。5歲學齡前兒童的學前教育措施完全可以納入幼兒園教育系統。2004年,德國社會再次加強了對早期教育(Frühe Bildung)的認識與探討,各州幼兒園對學齡前兒童均實施學前教育計劃。
德國各聯邦州幾乎都沒有專門的學前班,相應的學前教育均在幼兒園實施。只有漢堡地區例外。目前漢堡約有246所小學設有免費學前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德國小學的學前班與中國理解并實行的“學前班”完全不同。中國的學前班是讓學齡前兒童接受小學生文化課教育,以上課方式學算數、語文、英語、書法等,實質就是提前了法律規定的小學生學習課堂知識的年齡。而德國漢堡小學的學前班,是專門為一些心智發育行為舉止與年齡不符而家庭又無法給予合適教育的學齡前(5歲)兒童提供幫助而設置,以便他們入小學后能夠順利適應上課環境,與人和諧相處。學前班會幫助這些孩子學會在課堂上不能亂跑、亂動妨礙影響別人,學會與人交往合作,掌握這個年齡段孩子應該具備的識別能力、語言交流能力、閱覽能力等。對于身心發育達不到入小學要求的孩子,學前班老師可以建議家長讓孩子繼續回到幼兒園一年。
中國與德國對于早期教育的理解差異很大。德國早期教育的范疇更廣泛,著重于學習禮貌舉止,社會公德交通常識,生活常識,培養自理能力動手能力閱讀習慣。并且學習方式不是課堂灌輸式,而是在游戲活動中自由進行。德國幼兒園教育還包括了解社會機構職能,比如,參觀警察局消防局,學習如何報警,了解他們如何進行救助工作。同時要參觀圖書館政府辦公室,學習怎樣借書還書,了解在圖書館應該保持安靜,了解市長是干什么的……在德國這些都屬于早期教育范疇。
中國正如火如荼地進行教育改革,借鑒其他國家的理念也是應有之義。但世界上的教育方法有千萬種,我們在學習的時候一定要經過實地考察,深入了解,而不是簡單地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