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僑報》報道,在美國公立大學招生中的“種族平權(affirmative action)政策已經實施了半個世紀,2003年最高法院曾對此做出裁決,支持公立大學在審核入學申請時,考慮申請人族裔。但是,隨著亞裔學生好成績的比例越來越高,種族平權成為了“逆向歧視”。
據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近表示,將重新考慮公立大學招生中的“種族平權”(affirmative action)政策,即是否繼續允許根據申請人的種族背景對少數族裔學生給予優待。“種族平權”對亞裔到底是好是壞?
統計顯示,許多大學給予了亞裔學生更高的考試標準。
高中3年級的陳菲,在洛杉磯聯合學區就讀。她的學業成績一直很好,還活躍在學校的多個團體,但是升學的壓力讓她很緊張。因為她知道幾乎所有的好大學,就算是“全A”的亞裔學生都上不了。為了保持全“A”,拉高GPA,她已經輔修了6門AP課程,為此她不得不放棄了所有周末的休息時間。目前,她的GPA已經在4.5左右,輔導老師還是說“上長春藤大學不保險”,修8、9門AP課程的亞裔學生大有人在。
在洛杉磯縣政府工作的林先生告訴記者,一些州實行種族平權,試圖讓校園內各族裔學生的比例和社會人口結構相匹配,實現教育的多元化。但是,因為各族裔的文化背景不同,重視教育的程度也不同,校園錄取學生,應該以學生的綜合素質為標準,而不是族裔。就像你不能要求NBA 球場上非洲裔美國人占主力時,就要分給其他族裔的人士。
據分析最高法院可能在11月大選前重新討論這個案件,因為法官已經更換了一些,裁決的結果必定會成為一個涉及到種族關系的大選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