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近日發布《海南省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及招生試點項目方案》,2014-2017年,逐年試點開展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及招生項目。至2015年,當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含高職、應用型本科)計劃中,安排用于招收中職畢業生的計劃應達到中職畢業生總數的12%以上;至2017年,當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含高職、應用型本科)計劃中,安排用于招收中職畢業生的計劃應達到中職畢業生總數的30%左右;基本建立縱向溝通、上下銜接的職業教育人才成長體系。
為給我省國際旅游島建設培養更多較高學歷層次的高技能型人才,搭建職業教育人才成長“立交橋”,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我省將試點開展“3+2”分段、五年一貫制、“3+4”分段等多種類型的招生改革,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同時,堅持對口自主招生,完善“知識+技能”的考核選拔方式,逐步擴大高職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單獨招生試點規模。還將建立由中職學校推薦應屆優秀畢業生免試就讀高職院校工作制度。
五年一貫制高職培養模式????????該項目特點是,高職院校面向初中畢業生,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職業教育人才。學生在高職院校連續就讀五年,先后接受中職、高職教育,獲取高職院校頒發的大專畢業證書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五年一貫制高職項目學生,前3年享受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和免學費政策;第4學年進入高職階段后,在資助等方面,與高職院校在校生同等待遇。
試點學校范圍:本省所有高職院校。
招生對象:具有本省初中學籍的畢業生。
錄取: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每年2500人開展時間:2014年起
中高職“3+2”連讀模式
該項目特點是,中職學校與對口高職院校,面向初中畢業生,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職業教育人才。學生在中職學校連續就讀3年,完成中職教育學習任務取得畢業證書,經對口高職院校考核通過后,可繼續在中職學校就讀2年,完成高職教育學習任務并獲得對口高職院校頒發的大專畢業證書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中高職“3+2”連讀試點項目學生,中職階段享受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和免學費政策;進入高職階段后,享受與其他類型的高職院校學生在資助等方面相同的政策。
試點學校范圍:高職院校和國家中職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含建設單位),可適當考慮開設特殊專業的中職學校
招生對象:具有本省初中學籍的畢業生
錄取: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每年1000人試點時間:2014年
中高職“3+2”分段培養模式
該項目的特點是,中職學校與高職院校合作,面向初中畢業生,通過中招考試擇優錄取職業教育人才。學生在中職學校學習3年,完成中職教育學習任務取得畢業證書,經對口高職院校考核通過后,可到對口高職院校就讀2年,完成高職教育學習任務并獲取對口高職院校頒發的大專畢業證書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學生,中職階段享受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和免學費政策;進入高職院校后,享受與其他類型的高職院校學生在助學貸款、學生生活補貼等方面相同的政策。
試點學校范圍:高職院校、開設高職專業的本科院校和省級重點以上(含)中職學校。
招生對象:具有本省初中學籍的畢業生。
錄取條件:通過中招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每年5000人試點時間:2014年
高職與普通本科聯合培養模式
該項目特點是,高職院校與對口公辦本科院校面向高中畢業生,通過高考,以本科院校招生計劃在本科第二批次聯合招生,在高職院校試點培養本科層次高端技能人才。在高職院校學習4年,完成本科教育并獲得對口公辦本科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學位證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高職院校限報2個試點專業,1所本科院校可對應1-2所高職院校。
試點學校范圍:高職為國家級或省級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本科為本省公辦本科院校。
招生對象:具有本省高中學籍的畢業生。
錄取:項目學生參加普通高考,且成績達到當年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下50分以上,由省考試局統一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每年200人,其中,本科階段招生計劃在本省年度新增本科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
試點時間:2014年起
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模式
該項目特點是,中職學校與對口公辦本科院校面向初中畢業生,通過中招擇優錄取職業教育人才。學生在中職學校連續就讀3年,完成中職教育取得畢業證書,通過對口單招進入本科院校學習4年,完成本科教育學習任務并獲得對口本科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中職階段享受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和免學費政策;本科階段,享受與其他類型本科院校學生資助等方面相同政策。
試點學校范圍:中職為國家中職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含建設單位),本科為本省公辦本科院校。
招生對象:具有本省初中學籍畢業生
錄取:項目學生成績達到當年中招考試總分數的65%以上,通過省中招辦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每年160人,其中,本科階段招生計劃在本省年度新增本科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
試點時間:2014年
完善“3+x”分段培養模式
“3+x”模式分為“3+3”和“3+4”兩種類型,即在中職學校學習3年,在高職院校(本科院校)學習3年(4年)。該項目主要面向具有海南戶籍或海南學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學生在中職學校學習3年,完成中職教育學習任務取得畢業證書,通過我省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進入高職院校(本科院校)學習3年(4年),完成專科(本科)教育學習任務并獲取高職院校(或者本科院校)頒發的高職院校畢業證書(或者本科院校畢業證書、學位證)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內容以專業技能和中職教育學業水平測試為主。招生可實行有條件免試入學或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高職院校(本科院校)對招收的中職畢業生必須分專業(或相近專業)整體編班。
試點學校范圍:本省所有高職院校、本科院校和中職學校。
招生對象:海南戶籍或者具有海南學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錄取: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3+3”模式每年4000人;“3+4”模式每年100人,其中,本科階段招生計劃在本省年度新增本科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
試點時間:3+3”模式為2014年;“3+4”模式為2015年。
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模式
該項目的特點是,高職與公辦本科院校以專業為紐帶合作,面向高中畢業生,通過普通高考招收職業教育人才。學生在高職院校學習3年,完成高職教育學習任務取得畢業證書,經對口公辦本科院校考核通過后,可到對口公辦本科院校就讀2年,完成本科教育學習任務并獲得對口公辦本科院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學生,高職階段享受所在院校學生資助等方面政策。進入本科階段后,學生享受所在本科院校學生資助等方面相同政策。
試點學校范圍:開辦國家級或省級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專業、省級特色專業和中央財政支持提升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專業的高職院校及公辦本科院校。
招生對象:具有本省高中學籍的畢業生。
錄取:通過普通高考由省考試局在高職高專批次統一擇優錄取。
招生規模:每年400人,其中,本科階段招生計劃在本省年度新增本科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
試點時間: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