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日消息(海口晚報記者 任錦雯)前天,省教育廳公布今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據了解,今年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為6月25日-27日,繼續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志愿。據悉,2013年起我省對考試卷面分數、成績等級劃分方式、成績呈現方式和成績的使用等內容進行重大調整。2013年是實施新中招政策的第一年,實施一年來,得到了廣大考生、家長的高度認可,社會反響十分平穩。2014年,我省的中招政策是在2013年的政策基礎上進行微調。
體育考試取消自選項目
今年體育考試取消了自選項目,調整為男生考1000米和坐位體前屈,女生考800米和坐位體前屈,均為必考。此舉主要是為了節省體育考試時間。
往年我省中招體育考試的評分標準并不高,與國家標準相比,尚有一定的距離。為了促進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開展,提高學生體質,2014年中招體育考試的評分標準比2013年略有提高。比如男生1000米,2013年滿分20分是4’02”,今年提高到3’56”。
試點中高職“3+2”連讀
從2014年起啟動實施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及招生試點項目,涉及中招的項目有進一步擴大五年一貫制招生規模、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招生對象為具有本省初中學籍的畢業生。其中,報考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分數要達到八科滿分的65%以上才能被錄取。
批次增加職業教育試點項目
2014年同樣設立6個錄取批次,但批次的內容有了一定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職業教育招生改革試點項目,根據報考志愿統一出檔,擇優錄取。其中提前批增加開展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的中職學校試點班的招生,第四批增加了開展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的中職學校試點班的招生。將改革試點項目列入批次錄取,主要是要確保錄取的公平和生源質量。
民辦高中可提前錄取
為維護民辦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權,在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經民辦高中學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三方自愿簽訂錄取協議,并報當地中招辦同意,可提前錄取該生,并及時報省中招辦備案,以免重復錄取。如該生考試總分達到該民辦高中學校公費生錄取分數線,則占用該民辦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
跨市縣擇校生比例進一步下降
去年普通高中跨市縣擇校生占擇校生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5%,今年調整為20%,主要考慮到很多市縣的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得到很大的改善,減少跨市縣招生比例,有利于為當地留住一些生源,促進學校均衡發展。
普通高中錄取時限調整為10個工作日
去年的政策規定,普通高中學校在秋季開學一周后不得再錄取新生,今年調整為10個工作日后不再錄取新生。主要是考慮到,開學一周后有些學生的去向還不穩定,因此延長幾天,利于學校完成錄取任務。
鼓勵開放公費生計劃給非本地戶籍考生
根據2013年中考的情況,目前我省已有三亞、文昌、定安、澄邁、東方、瓊中、昌江、洋浦、樂東、白沙、瓊海、五指山、屯昌、萬寧等14個市縣(單位)允許學籍在當地、具有本省其他市縣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當地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文昌、萬寧、定安、昌江、洋浦、樂東、瓊中等7個市縣(單位)允許學籍在當地的外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當地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省教育廳鼓勵有更多的市縣面向非本地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開放其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
除了無論學籍所在市縣是否允許非本地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當地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公費生計劃,考生還有其他的選擇:屬于我省戶籍的,可以報考面向全省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擇校生均可)、戶籍所在市縣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擇校生均可)、學籍所在市縣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全省民辦高中學校、五年制高職高專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等;外省戶籍的,可以填報民辦高中學校計劃(民辦高中學校的公費生計劃除外)、學籍所在市縣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五年制高職高專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教育招生改革試點項目的計劃,今年增加了職業教育招生改革試點項目,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是一個“利好”消息,平等就讀權利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優惠政策做了個別調整
2013年我省的優惠政策只寫明加分的情況,其中有些涉及到軍人子女。實際上軍人子女如果符合《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降分錄取規定的,應該是享受相應降分錄取的待遇,降分錄取比加分的優惠幅度更大,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往往選擇降分錄取而不是加分。今年的政策予以充分明確,軍人子女如果符合《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降分錄取規定的,按該辦法給予對應降分錄取待遇后,不重復享受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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