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年前,劉俊(化名)畢業于國內一所知名大學,是一名碩士研究生。由于父母身體不好,為了能夠就近照顧老人,劉俊干脆回到家鄉發展。因為學歷較高,他很快被大豐一家公司聘用,擔任高級客戶經理,每月工資是8000元。
????現代快報網電(通訊員 駱俊功 記者姜振軍)鹽城大豐一位知名大學的研究生,為了照顧家人方便毅然回到家鄉一企業供職,并且一干就是3年。然而,在看到昔日同學一個個事業有成后,“原地踏步”的他便產生了離職念頭,并很快轉投到一家待遇更高的企業。近日,因違背了競業限制協議,該研究生被原企業追討了5萬元的違約金。
????3年前,劉俊(化名)畢業于國內一所知名大學,是一名碩士研究生。由于父母身體不好,為了能夠就近照顧老人,劉俊干脆回到家鄉發展。因為學歷較高,他很快被大豐一家公司聘用,擔任高級客戶經理,每月工資是8000元。
????剛一開始劉俊對薪酬比較滿意,但是干了兩年多之后,他和同窗好友聯系時發現,他們不是拿著幾十萬的高薪,就是進了單位管理層,而他這3年卻是“原地踏步”。以至于朋友問起他近況時,他都支支吾吾,不知該如何回答。而就在這個時候,大豐另一家同行業的公司向他拋出了橄欖枝,待遇、薪酬都比現在公司高出許多。
????今年2月份,劉俊和公司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他果斷不再續簽協議,轉而投進了招攬他的新公司。可當初劉俊簽訂勞動合同時,和過去的“老東家”還簽訂了一份一年期限的競業限制協議,協議規定劉俊一旦離職,公司將支付他6萬元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但條件是一年內不得到與其存在競爭關系的企業任職,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你也太不信守承諾了,協議上白紙黑字都寫著。”知道劉俊很快進入新公司后,老東家的高層負責人很是生氣,便委派業務主管前去交涉,要求他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支付違約金,結果被劉俊一口回絕。
????雙方爭執不下后,便找到大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員調查情況后表示,劉俊與前公司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是合法有效的。前公司已經履行了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所以劉俊也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
????經勞動仲裁委多次調解,近日,劉俊向前公司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按照約定支付了5萬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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