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必須忍受的是:每天來往車輛帶來的噪音、塵土,車輛爆胎帶來的驚嚇,以及對車輛失控撞向屋子的恐慌。為此,何先生已將緊挨公路的一排房子空出,不住人。
這并不是孤例。頑強存活在海南東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房子,有民宅,有學校。而在海南的一些國道、省道、鄉道,這一情況同樣存在。路政部門曾試圖解決問題,但他們時常面臨一個關于“法”的難題:對方往往是有土地證和報建手續的。
在復雜的現實面前,起碼,該給這些臨路的房子多上一道“安全鎖”。
現狀堪憂
房子離高速僅1米遠住戶“受夠了”
2013年11月24日凌晨,海口繞城高速東往西方向,南渡江大橋西側附近發生一起車禍:一輛載重工程車沖破道路右側護欄,直接撞入路邊一幢民房。
伴隨著瓦礫滾落,熟睡中的一家人被一聲巨響驚醒。屋主周先生與家人趕緊起床,打著手電來到他奶奶的房前,發現85歲的老太太已當場死亡。
這起事件,敲響了高速公路旁住房安全的警鐘。
6月17日,44歲的何先生戴著一頂草帽,指著一旁的高速公路稱自己“受夠了。”
這是一套在瓊海市嘉積鎮苑嶺村的瓦房,緊挨著高速。何先生介紹,房子為他和兄弟所有,一共住了20多口人,“從我奶奶開始,我們就住在這里了。”他說。
這組房子外觀偏舊,廚房和廁所相對較新。“房子是1973年蓋的,廚房和廁所被來往車輛震壞了,裂了縫,所以在2008年重新搞了。”何先生稱,自己和家人多年來深受高速公路的騷擾,每天都有大量汽車經過,遇到大車時,連床都會震動,“整天轟隆轟隆的,心情不好就容易失眠。最可怕的是車胎在深夜爆裂的聲音,很響亮,真的可以嚇死人。”
盡管何先生家里人口太多房子住不下,但緊挨高速公路的一排房子并未住人。“不敢住人,離高速那么近,感覺很危險。高速開通后五六年就沒住人了。”何先生舉例稱,就在一個多月前的一天下午,一輛貨車就在他家房子外側翻。所幸的是,貨車翻到了另一邊,而非砸到了何先生的房子上。這件事的發生,讓何先生一家感到安全方面的隱憂。
何先生家的情況并非孤例。沿著海南東線高速,有多棟臨近公路的房子。其中,有民宅,也有學校;有的建設于高速建設之前,有的為新近修建。
在海南東線高速海口龍橋鎮路段,兩棟民宅就建在離高速大約10米的地方。其中一棟民宅建設的架子還沒拆,仍在建設之中。該民宅主人稱,她在很久之前便買了這塊地,擁有土地證,大概10年前在這里蓋了一層,現在不夠用,便著手加蓋了兩層。
該民宅主人坦言沒有報建手續,同時表示不清楚有公路建筑控制區的概念。“龍橋學校挺豐教學點也緊挨著高速公路,也是最近搞的。”她說。
執法不靈
學校貼公路而建 路政部門難叫停
6月17日下午,海口龍橋學校挺豐教學點內,學校左側緊挨著高速公路的一棟教學樓正在施工。學校用圍墻圍起,一處墻角緊挨著高速公路的邊溝。一位一年級的學生告訴記者,現在上課的課室是前年才搞好的,平時上課時窗外車輛經過會有點吵,但已經習慣了。
附近一位村民表示,這個學校在高速公路建起來之前就在這里了,現在的樓房是拆掉原來的舊房子蓋的,“搬到別的地方去好點,孩子上課才不會被公路上的車吵到。”該村民說。
龍橋學校負責人告訴記者,挺豐教學點早在上世紀50年代就有了,當時校園的圍墻,已圍到了后來建的高速公路邊。而高速公路,是上世紀90年代才建的。由于老教室年久失修,便在校安工程中進行了改造,“我們有土地證和規劃報建手續的。”該負責人稱。
其實,該教學樓的建設過程中,也曾被叫停。
“剛建時我們路政曾經去過兩次,給他們下發了責令停工通知,但他們還是繼續建。”6月19日上午,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國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設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另一條規定則稱:“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除了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建物;公路建筑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
“寫的是‘禁止修建’,那對方‘改建’呢?”路政科的這位相關負責人也困惑了,“他們來找我們協調過,表示學校是在高速公路建好前就有的,改建是有報建手續的。”新的教學樓,緊挨著高速公路建起來了。
問題疊加
安全隱患在管控中生長
劃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目的,是“根據保障公路運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也就是說,主要是出于安全需要和公路發展需要的考量。
2013年11月24日,海口繞城高速交通事故發生后,記者走訪了海口市繞城高速、濱江路及海榆中線附近的多處房屋,經過測量,不少“臨路”房屋距離道路在10米之內。為何在法規的規定下,在危險的警醒下,公路建設控制區內仍有房子呢?
此前,負責高速路養護的省交通工程機械維修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由于海口市繞城高速附近民居長期存在,在海口市繞城高速修建前便位居于此,在之前的征地及拆遷方面所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導致該處建筑物長期“臨路”。
“如果不影響施工,我們不會強制讓他們搬遷。”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海南東線高速的建設和管理方,該公司一位曾經參與了東線高速征地拆遷工作的吳先生表示,一般而言,離高速隔離柵2米內才強制搬離,就他所知,像何先生這樣的,還有幾戶。
吳先生說,一些房子主人是領取了補償后不想搬離而留下的,何先生的房子,可能當時提出拆一半補償一半,對方不同意而遺留的。“由于時間較久遠,需要核實才能了解清楚。”
舊的遺留仍在,新的建筑又拔地而起,公路建筑控制區難控制。而這些建筑的存在,除了存在安全隱患,還會在未來道路改擴建時,造成新的問題。
解決之道
執法困難需多部門協作可做安全隔離設施
兩個月前,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接到反映稱,萬寧一處在建建筑,離高速公路21米,不符合相關法規的規定。路政部門前往調查,對方卻出示了土地證和相關報建手續。
“在國道、省道附近也有這樣的情況,村里劃了一塊地給他蓋房子,你去調查,他是有證的。”路政科相關負責人說,按規定,高速公路30米內屬于公路建設控制區的范圍,但地卻是沒有征下來的,“地不是你的,你還要去管,就有困難了。”
該相關負責人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我們依據的是國務院的條例,對方依據的是國土法,這里面其實有沖突的。”該相關負責人說。
這種沖突,導致了路政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的困難。
“這方面出現的問題,各種各樣,涉及的部門很多,包括國土、住建、規劃、城管等部門,必須協作,才能把工作做好。”上述路政科相關負責人認為,在政府還沒有財力將控制區內的地都征過來的情況下,對于那些合法存在于控制區內的建筑,應采取一定的安全隔離措施。
“建議學習一些有經驗的省市,搞隔離墻或防護墻。”該相關負責人說,這樣的設施除了在安全上能對這些臨路住戶進行保護外,還能在解決噪音、煙塵等方面給他們提供幫助。
龍橋學校負責人表示,目前正考慮在挺豐教學點臨高速公路圍墻的基礎上,增加一些鋼筋凝鑄的墩,為學校的安全多增加一道安全保護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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