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海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海口市2014年秋季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由于校際之間差異的客觀存在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促進公平招生、陽光招生,規范入學招生行為,今年小升初實行優質初中學校劃片就近和指標到校相結合的招生辦法,通過多元化、全方位、發展性綜合評價學生,讓全市的小學生有機會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遏制"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
二、計劃分配的原則
1.根據小學辦學水平、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合理分配指標到校計劃(見附件2)。
2.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在全市范圍統籌分配計劃;沒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則,指標分配到周邊小學。
3. 將省、市直屬學校分為3組,按組別分配指標到校生名額(見附件1),依據學生入學意向隨機派位確定具體的接收初中學校。區屬優質初中由各區根據實際明確本區指標到校計劃,并根據就近就便原則在本轄區地域內周邊小學統籌分配。
4.本市戶籍學生較多的民辦學校,可適當安排指標到校計劃。但根據民辦學校招生自主政策,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的計劃安排,應事先征求民辦學校意見,如民辦學校不同意接收指標到校計劃,則不予安排。
三、推薦條件和程序
1.海口市戶籍的2014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2.參照《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冊》評價體系的內容,推薦的小學畢業生必須是小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優良,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應屆優秀畢業生。
3.各小學根據本校學生實際和指標到校計劃,嚴格按照上述第1、2項基本條件,制定本校具體實施細則,量化細化評價指標。各校具體實施細則應堅持集體研究、班級和校內公示,接受監督,報市招生辦備案(區屬學校由區招生辦集中報送)。
四、推薦遴選和錄取
1.學生自愿報名。6月28-30日,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根據自身實際及各初中學校分組計劃情況,向所在畢業學校提出入學意向申請,并填寫《入學意向表》(見附件3)。學生監護人填寫 "家長意見",并簽字。學生將《入學意向表》及其相關推薦材料(一式兩份)上報班主任。
2.學校遴選。具體時間安排在6月28-7月5日。
(1)以班主任為組長,相關任課教師為組員,組成班級審核工作小組,根據學生實際和入學意向申請,按照學校制定的具體實施細則要求,對學生小學階段最后三個學年的各項評價指標進行審核和綜合比較,遴選出所有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名單,在班級公示接受監督,上報學校匯總。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班級上報的推薦學生名單進行遴選,按綜合素質排名和分組類別,等額確定各組推薦人選名單。
(3)推薦人選在校內張榜公示五天,接受監督。校長簽署推薦意見。各學校將指標到校推薦人選名單及相關推薦材料按管理權限上報市、區招生辦。
3.7月6-9日,市招生辦負責審核直屬學校報送的學生名單,區招生辦負責審核區屬學校報送的學生名單。
4.7月10日前,市招生辦整理各個學校報送的指標到校生信息,建立學生隨機派位數據庫,將審核后擬參加隨機派位的指標到校生名單在市、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5.7月20日前,市招生辦統一在指定地點,根據學生入學意向,按組別進行隨機派位,確定學生具體入讀初中學校。隨機派位時,市區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及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參加并監督,由公證處進行公證。
6.7月20日,在市、區教育局網站和各小學公布隨機派位的指標到校生錄取名單。市招生辦將學生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分送各接收初中學校。
7.7月22-23日,指標到校錄取新生根據隨機派位結果,持"小學畢業證、戶口簿和《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冊》"到錄取的各初中學校報到,由初中學校審核入學相關材料無誤后,發放錄取通知書。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8.已經領取入學通知書的指標到校生不再參加就近劃片網上入學登記申請。指標到校新生入學信息由所錄取的初中學校負責采集,學生在領取入學通知書時,填寫《指標到校生入學信息采集表》(見附件4)。
9.初中學校將錄取的指標到校生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五、有關工作要求
1.市區招生辦要加強對小升初指標到校生工作的指導、協調、統籌和管理工作。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指標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具體實施細則,并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指標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2.各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宣傳,做好學生發動工作,做到家喻戶曉。要加強對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吃透政策要求,認真核實、嚴格把關。遵循"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執行相關責任倒查機制。
3.市教育部門紀檢組聯合接收指標到校生的優質初中學校,對各小學的指標到校生推薦工作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經查實在指標到校生推薦和招錄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或者違反招生程序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校或個人,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在全市通報。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推薦和招錄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4.各接收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指標到校生計劃和隨機派位結果錄取指標到校生。各優質初中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違反程序隨意錄取個人或單位的自薦生。
附件:1. 各優質初中學校指標到校計劃和分組情況
2. 2014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標到校生分配表
3. 指標到校生入學意向表
4. 指標到校生入學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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