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考試局獲悉,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有關文件,我省今年起將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本、專科專業,并從2014年起不再接納新考生報考,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該專業課程考試,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
據了解,律師專業需要繼續學習的考生,可按照經全國考委法學類專業委員會審核的課程頂替辦法通過課程考試,并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選擇按法律專業或律師專業畢業。
考生可從即日起選擇轉為報考法律專業,凡已經考試合格的律師專業課程成績,均可按照附件的規定頂替法律專業的相應課程;申請畢業時,須符合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課程門數、總學分及畢業論文等要求。
據悉,考生如選擇按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畢業,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有效;自明年起,須按照附件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達到全部的畢業要求。要注意的是,考生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在申請畢業時不得重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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