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在其官網上通報上半年發現的5起教育亂收費典型問題。其中,衡水中學違規收取100余萬元擇校費,湖南長沙有關部門和學校還向國家督察組提供虛假材料,四川一中學向高一新生違規收取最高近1.5萬元的“差分費”。
這5起教育亂收費問題中涉及的學校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均受到處理,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記過、降職以及書面檢查等處理方式。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曾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教育部將把通報典型問題常態化,杜絕“斷頭新聞”產生。僅去年,教育部就通過官網通報了查處的14起教育亂收費典型問題。
衡中領導被要求深刻檢查
河北“超級中學”衡水中學違反“三限”政策招生。
“三限”指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是公辦高中在招收“擇校生”時要嚴格執行的政策。國家嚴禁學校擅自擴大“擇校生”招生比例、降低錄取分數線、提高收費標準或在限定金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據教育部介紹,2012、2013兩年,衡水中學超計劃招收52名擇校生,違規收取104萬元擇校費;另對23名轉入學生,違規收取34萬元擇校費。兩項合計違規收費138萬元。
每學期,衡中還向各年級學生收取人均100-200元不等的“印刷篇子費”,還違反自愿原則,統一向每個學生收取每學期100元的公共洗浴費和500元的校服費,教材費預收款也沒有據實結算。
為此,衡水市監察局對衡水中學校長張某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衡水市委組織部對衡中校長、黨委書記及衡水市教育局局長作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責成衡中領導班子作出深刻檢查。
有部門及學校提供虛假材料
湖南省長沙市稻田中學也被發現存在違反“三限”政策招生的問題。
去年12月,教育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5個督察組,分赴河北、內蒙古、湖南、四川、云南等5省份開展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重點檢查。
在湖南檢查工作中,有關部門和學校還向國家督察組提供虛假材料。
教育部透露,2012年,稻田中學超計劃招收94名擇校生,違規收取28.2萬元擇校費。長沙市教育局在核定、下達招生計劃過程中,存在追加計劃數量過大、審批手續不完備、管理不嚴格等問題。
為此,湖南省長沙市教育局給予負責中招工作的基教處處長陳某某行政警告處分,取消其2014年評優評先資格;雨花區教育局給予稻田中學校長梁某某行政警告處分,并作降職處理,改任副校長。
教育局越權批準合辦國際班
昨日,教育部稱,包頭市第九中學未報經自治區教育廳審批,由包頭市教育局越權批準,于2013年秋與美國某學院合作舉辦國際班,并按每生每學年5.5萬元的標準向25名國際班學生預收137.5萬元學費。
包頭市教育局對民辦教育科科長季某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教育局領導班子向自治區教育廳作出書面檢查。
此外,四川省南充市第一中學違規對高一新生、高三復習生收取“入學保證金”,每生2000元,共計75.4萬元。
其還在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之外,違規收取未達錄取線的高一新生“差分費”每生100—14900元不等的差分費,共計19.085萬元,又對轉入該校成績較差的學生,違規收取每生1000—4000元不等的轉學費,共計2.6萬元。
該校初中部去年還超計劃招生176人,高中部超計劃招生406人。
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局因此對南充一中校長陳某某、副校長劉某某、校長助理兼招生主任何某某,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 背景
超級中學管理模式備受爭議
幾年來,衡水中學這所“超級中學”,一直與“北大清華”、“狀元”等詞匯聯系在一起。但其教育模式也引來各種爭議,批評的聲音認為,軍事化的備考、題海戰術,讓學生麻木,扼殺創造力。
河北其他地方的一些校長和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一邊向衡水學習,一邊向省里寫信舉報。他們認為,衡水跨區域招生,影響教育均衡。
河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正處級調研員李強認為,目前高考只顧及了人才培養的某一方面,標準是分數。“衡水現象”,“對高考這個目標的管理特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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