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教科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給予東華初級中學的亂收費行為在全縣教育系統內通報批評,并要求該校兩名校長作出書面檢討。
今年9月,陵水教科局接到舉報,東華初級中學存在中考后沒及時公布學生考試費和其他費用,陵水教科局派出紀檢組到東華初級中學進行調查。
調查結果如下:1、東華初級中學在中考結果后(中考結束時間為6月27日),未將收學生考試費及其他費用結算并公示,且剩余的其他費用也未及時退還給學生,直到9月8日才把所剩余的其他費用全部退還給學生。2、東華初級中學在今年的中考期間,收取學生考試費用每人250元,其中130元為考務費,120元為其他費用(包含用車費用、飲水費用、拍照費用),在收取學生考務費同帶收學生的其他費用每人120元,在沒有規定收費項目范圍之內的情況下,帶收學生其他款項,違反了我省有關收費的規定,其行為屬亂收費。
近日,經陵水教科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給予東華初級中學的亂收費行為在全縣教育系統內通報批評,并要求該校校長趙某、副校長郭某向縣教科局作書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