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海南廉政網消息,日前,臨高縣紀委監察局對臨高縣實驗小學原校長陳冠詩和臨高縣實驗小學黨支部書記、副校長董冠瓊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陳冠詩在擔任臨高縣實驗小學校長期間,長期存在超標準、記賬賒賬用餐,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財經紀律的錯誤。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臨高縣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陳冠詩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經查,董冠瓊在擔任臨高縣實驗小學黨支部書記、副校長期間,長期賒賬吃喝,揮霍浪費公共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財經紀律的錯誤。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臨高縣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董冠瓊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