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午,寶山區通河中學發生一起高二學生傷害英語女老師事件。記者最新了解到,受傷的袁老師頭部有8處傷口,顱底骨折,腦震蕩,剛送到醫院時有短暫失憶。行兇學生洪某因涉嫌故意傷害已被依法刑拘。
“我不知道他為什么這么做,很寒心。”在市第十人民醫院腦神經外科病房內,新民網記者見到了受傷的袁老師。袁老師回憶說,這名同學出現在教師辦公室內,因為當時辦公室里只有她一個人,便問,有什么事,學生回答默寫,但手在書包中摸索。“我以為他要拿本子什么的,不料拿出來的卻是一把長約十多厘米的榔頭。”隨后,悲劇就發生了。
學生家長赴醫院致歉
12月4日上午,涉事學生的母親來到醫院,向袁老師致歉。
涉事學生所在的班級在通河中學是尖子班,袁老師并不是行兇男生的班主任,僅是英語老師。她表示,男生的成績還可以,不過英文成績不是很穩定。在被打入院后,袁老師一直想知道他到底為什么要這樣做。
而記者從側面了解到,這名學生平時并沒有什么出格舉動,只是給人比較內向的印象。據稱,曾經復讀一年的他,僅差4天就滿18歲。而這名男孩舉起鐵錘的原因,暫時還無法得知。
新民網記者在昨天上午至該校對此進行求證時止步于門衛處。校方在下午表示,現在學校一方面配合醫院對老師進行治療,一方面配合警方調查事實,處理等后續情況將依據警方調查結果而定。
記者從醫院了解到,袁老師頭皮有多處裂傷,共計有8個傷口,此外還伴有腦震蕩和顱底骨折。目前傷者病情穩定,未來還需進一步復查。
未滿18歲仍需擔刑責
中夏旭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曉茂告訴新民網記者,該男學生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刑事拘留。而一旦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該男生在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前提下,依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蕭君瑋李欣 李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