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洋上課時間,55歲的小學數學老師突然拉開褲子拉鏈,猥褻班里多名女童。這起2014年3月發生在河南魯山縣馬樓第二十小學的“老師猥褻女童案”日前宣判,被告老師陳紅旗被判有期徒刑8年。
河南魯山縣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3月19日下午,被告人陳紅旗酒后在魯山縣馬樓第二十小學一年級教師上課期間,將自己的褲子拉鏈拉開,先后對該班女生余某某(6歲)、安某某(6歲)、周某某(6歲)等人進行猥褻。
多位受害女童家長此前曾介紹,當日陳紅旗脾氣不好,有女生還被嚇哭。而據有的女童反饋,陳紅旗曾很多次在放學后把女學生叫到辦公室或偏僻的教室進行猥褻。案發后,曾有12個女童反饋遭到猥褻,而在當地村干部穿針引線下,其中7個家庭簽下“諒解書”。
此案2014年7月18日開庭審理,陳紅旗當時并不認罪,稱自己只是在糾正學生坐姿。2015年1月13日,此案宣判,魯山縣法院只認定了2014年3月19日發生的猥褻事實,認為“被告人陳紅旗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不滿十四周歲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