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記者蘇雄 通訊員鄂一雄
楚天都市報訊3月13日,在洪山區法院新型案例發布會上,小徐因被指“高考(課程)移民”丟了學籍進而和學校對簿公堂的事,浮出了水面。
此事經多家媒體報道,人們唏噓于小徐“白讀”了四年大學。
然而,楚天都市報深讀周刊記者經過深入調查后了解到,事情有了新的說法。
考前戶口遷新疆
小徐的老家在天門市某鎮。2005年,小徐考入天門一所重點高中,如果人生軌跡不發生變化,她將以湖北考生的身份正常參加高考。
洪山區法院的庭審檔案顯示:變化發生在2007年,也就是高三那一年,小徐的戶口被遷移至新疆吐魯番市大河沿鎮,自此她搖身一變成為了新疆人。更吊詭的是,她的戶口遷移證上顯示的申領時間為2007年11月23日,而在新疆落戶時,戶口本上顯示的遷入日期變為了2005年11月23日。
根據相關規定,只有戶口遷入兩年以上的學生,才能獲得在新疆參加高考的資格。戶口遷入時間的提前,意味著小徐將享受新疆相對較低的錄取分數線及相關優惠政策。
2008年6月,小徐在新疆報名參加了高考,并順利地考入武漢理工大學。在理工大,小徐學的是法學專業。記者拿到一份她的學業成績表,專業課成績大多在八九十分以上,專業實習被認定為優秀。
“秘密”被學校發現
2011年9月29日,一封突如其來的舉報信,讓小徐的“秘密”被學校發現了。
舉報信的落款為“一個有良知的學生”。信中稱,“她本來是湖北人,是移民到新疆參加高考。”
按照武漢理工大學的規定,若最終證實學生為高考移民,學生的學籍就要被取消。這意味著,四年大學讀下來,小徐將拿不到畢業證和學位證。
學校向新疆的相關部門發函請求協助調查。
2012年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回復,“考生戶籍不符合我區普通高考的報名資格……現懇請貴校按規定取消考生的學籍。”
2012年3月7日,武漢理工大學作出取消小徐學籍的決定。那時小徐已經大四,就等著和同學們一起開開心心畢業了。
隨后,小徐向學校提起申訴,提出自己戶口遷往新疆的時間為2005年,并不構成高考移民。學校并未采納她的申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出具的一份調查報告稱,“大河沿鎮派出所民警違規操作,將落戶時間改為2005年11月23日。”
小徐曾告訴她的代理人、湖北多能律師事務所肖禮軍律師,此前也有高考移民被學校查出,學校基本上都采取了取消學籍的處理方式。但與別人不同的是,小徐大學已念完,“根本不可能再從頭開始去參加高考。”
無法調和的雙方,將爭論轉移到了法庭之上。
和母校對簿公堂
在母校學了四年法律知識后,小徐以原告的身份,將母校告上了法庭。
昨日,肖禮軍律師告訴楚天都市報記者,在接手這個案子之初,并不知道小徐戶口遷移時間改動的事。他坦言,“如果事先知道,出于對教育公平的考慮,或許根本不會接這個案子。”
盡管如此,肖禮軍還是作了另外一番辯護。他希望法院考量小徐“既成事實的大學4年”和在校期間的優異表現,給小徐一個獲得學歷的機會。
負責審理此案的洪山區法院行政庭法官李芳介紹,法院考量更多的還是證據。學校提供的證據主要集中在新疆相關部門的回函上,“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一審的結果讓肖禮軍頗感振奮:法院判定校方在作出的行政決定中存在程序不當,撤銷校方取消小徐學籍的行政決定。此前,肖禮軍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咬牙堅持著,幾次有人詢問他“是否撤訴”,都被他拒絕了。學校不久即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學校的敗訴,并不意味著小徐的學籍就此能夠恢復。李芳說,學校只是在程序上有不符合法理的地方,法律的判決并不針對這個行政決定的內容。
學校補發文憑
小徐的父親老徐后來告訴律師:舉報信應該不是匿名的學生寫的,或許是他在經營幼兒園時得罪的人所為。
3月18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前往天門某鎮找到老徐。
老徐住在一棟別致的新樓里。小徐是他的獨生女,常年在外,家里就只有他和妻子。他曾是鎮上高中的一名老師,后來離開學校,自己辦了一個幼兒園。老徐的妻子同樣是老師,在小學里教書。她稱女兒“人生前面的道路一直很順”,沒想到后來遇到了波折。
老徐對記者說,那個時候鎮上向新疆移民參加高考的人并不在少數,“我們也是跟著潮流在走。”
昨日,武漢理工大學新聞發言人沈革武介紹,二審過后學校給小徐補發了文憑,主要是基于法院的判決,“因為一審、二審我們都敗訴了。”
在經歷了一系列風波過后,小徐向楚天都市報記者坦言“心理上的壓力很大”。現在,她已經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她會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