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韋瑋 實習生林道亨)1日上午,海口網記者從海南省考試局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從2015年1月1日起,我省高考取消了體育特長生等5項全國性鼓勵類的加分項目。
一是取消體育特長生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且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考試招生,或其它體育學類專業的招生。
二是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可作為報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三是取消科技類競賽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報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四是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
五是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全國性加分項目。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考生,不再具備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資格。對有突出事跡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校可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
需要注意的是,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在其畢業年度參加高考時報考省內外高校可增加5分投檔。此后獲得的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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