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因癡迷彩票欠下十幾萬元的高利貸,老家蓬萊的丁某竟用假合同將親姨夫的房子賣了30萬元。今年6月,逃亡的丁某來到濟南先假冒房客租房獲取房東信息,然后再假冒房東對外租房、收取租金。9月21日,記者從歷下公安刑警二中隊獲悉,民警接到舉報后將藏身于洪樓附近一小旅館的丁某抓獲。
“9月14日,我們接到一名房東王先生報警,懷疑與其簽訂租房合同的張某涉嫌詐騙。”歷下公安刑警二中隊民警呂祥升告訴記者。“我們發現近期省城發生了多起類似的詐騙案件,都是一男子假冒房客租房,獲取房東信息后,先找借口拖延支付房租,然后利用這個時間差冒充房東對外租房,騙取房客的租金。”接警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并于9月18日晚上在洪樓附近一家小旅館內將嫌疑人丁某抓獲。“抓獲丁某后,我們發現他住宿是用一張假身份證進行登記的。”
“張廣其實不過是丁某的偽裝,但確有其人,是丁某曾經租房的房東。”更令人意外的是,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丁某竟然是煙臺警方追捕的一名逃犯。
今年32歲的丁某,老家蓬萊。大學畢業后,丁某回老家在一公司上班。但2010年,由于沉溺于彩票欠下十幾萬元的高利貸,丁某竟然利用假合同將親姨夫的一套房子賣掉,騙得30萬元后潛逃。
2015年6月份,丁某潛逃至濟南。
“我一邊用撿來的身份證住宿,一邊找工作。”丁某向民警交代:由于一直找不到工作,身上又沒錢,他想起自己租房時房東的一些漏洞就心生歪念。
丁某說,他先從網上查詢出租房屋的信息,然后與房東聯系、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的同時,他就會要求查看房東的房產證等信息。”民警呂祥升揭秘:獲取房東信息、拿到鑰匙后,丁某就會以“臨時有事,過兩天再搬”為由,拖延前期房租的支付,然后利用這個時間差、假冒房東在網上發布出租信息,“比如,他和真房東簽合同每月房租3000元,他再假冒房東出租就低個五六百元,而且要求對方一交就是半年或一年的租金。”
“騙取租金后,丁某就更換手機玩失蹤,然后再改頭換面、故技重施。”經查,從6月份至今,丁某借此在濟南作案十余起,案值近十萬元。“最多一次,丁某騙去了房客兩萬多元的租金;有一次4000元的租金還是幾名房客合伙湊的。”辦案民警說。
目前,涉嫌詐騙的丁某已被移交給煙臺蓬萊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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