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3月8日訊(記者杜潤濤)3月7日,省教育廳轉發國家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針對幼兒園安全健康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規程》提出,幼兒園教職工必須具有安全意識,掌握基本急救常識和防范、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緊急情況下優先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幼兒園教職工應具有良好品德,熱愛教育事業,尊重和愛護幼兒,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相應的文化和專業素養;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演練。幼兒園應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發現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規程》要求,幼兒園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卡或檔案。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量體重一次;注意幼兒口腔衛生,保護幼兒視力,對幼兒健康發展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及時向家長反饋;關注幼兒心理健康,注重滿足幼兒的發展需要,保持幼兒積極的情緒狀態,讓幼兒感受到尊重和接納;建立衛生消毒、晨檢、午檢制度和病兒隔離制度,配合衛生部門做好計劃免疫工作。建立傳染病預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疾病防控;供給膳食的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食;每周向家長公示幼兒食譜,并按相關規定進行食品留樣。
????《規程》強調,幼兒園應當建立患病幼兒用藥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經監護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兒園不得給幼兒用藥。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規范管理和督導檢查,引導和規范各類幼兒園依法辦園,規范管理,推動幼兒園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